承揽合同(半成品)(通用31篇)
5、交货期
(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清单、周期进行铸件并及时交货。
(2)具本交货日期:(泡沫模型与铸件制造,周期,不含路途)
铸件5吨以下16-20天。
铸件5-8吨18-22天。
铸件8吨以上的另商定。
(3)特殊规格双方协商定。
6、验收
甲方应根据有关资料和技术协议、国家标准对铸件进行验收。
7、质量保证:
甲方在加工过程中发现铸造原因造成的废品,应立即通知乙方,如确系乙方铸造原因造成的废品,由乙方补废包换,并以急件的形式补废,模型费由乙方负担。
8、合同修改:
只有在合同双方的合法代表书面签字同意后,才能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更改。这些修改、补充和更改的文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9、不可抗力:
(1)当不可抗力发生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做出努力,将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商定解决。
10、权力和义务的转让:
乙方不得将本承包合同所产生的权力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1、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制造投入时。
实际制造进度比进度表上的日程大大延迟,按期交付无可能时。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合同有关规定,经甲方书面催促仍无解决诚意时。
(2)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而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甲方没有支付合同金额的能力时。
12、争议解决:
当甲、乙双方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而通过协商已无法解决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乙方同意双方的争议由合同履行地(烟台)人民法院管辖。
13、合同附件
下述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进签署,一并有效。
附件一、每次提供铸造清单、进度表。
14、通知
所有通知和通讯均需采用书面形式,如为传真或电传,则发生当日视为送达。
1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