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精选34篇)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金额¥:万元)。
受托人在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专户。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填写说明:划"√"表示选择)
1、受托人营业场所
2、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受托人以下银行账号: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__ 。
第六条信托生效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即成立。
本信托在委托人足额交付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
第七条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为___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此处指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九条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和受益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在信托计划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单独记账。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第十条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一)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审计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6)信托报酬;
(7)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二)费用计提
信托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一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以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外环隧道项目公司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委托人和受益人对受托人的特别授权
1、在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可分配利润全部分配的条件下,受托人有权在本信托终止时按历史成本价格转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的股权,委托人及受益人承认受托人的转让价格符合公平市场价格。
2、根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计算的信托资金收益率可以达到7%时,受托人有权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将外环隧道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并提前终止本信托。
(三)受托人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3、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承担下列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继承。
第十四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信托报酬
(一)信托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收取的信托报酬每年按信托资金的____%从信托财产中预提,信托终止时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一次性调整。
(二)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1)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为____%以下(包括本数),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____%;
(2)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____%(不包括本数)至____%(包括本数)之间,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
(3)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超过____%(不包括本数),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___%+____%]。
(三)信托报酬计算的特别情形
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达到____%、且受托人行使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特别权利时,受托人的总信托报酬=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____%×信托存续天数÷365天)。
(四)本条所称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计算。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受益人可通过转让信托合同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____%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信托。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计划终止;
(3)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时有权优先加入外环隧道项目的下一个信托计划,但应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受托人。
第十八条信托利益与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一)信托利益的计算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包括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分配的利润、转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股权所获得的全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的余额部分。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二)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信托期间的总信托收益=信托利益-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资金年平均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总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信托期间存续天数×365×100%。
第十九条信托利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一)利益的分配
(1)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2)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3)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