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赠与合同(精选31篇)
三、合同生效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并于20xx年5月1日前办理完毕,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车辆赠与合同 篇17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车辆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牌汽车一辆(车牌号:)无偿赠送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车辆具有所有权,其所有权证明为:#牌汽车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号。
第三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当日内将车辆向乙方移交。自移交之日起由该车发生的相关一切责任,事故、赔款和交通罚款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由于此车辆为北京车牌乙方同意不过户并愿意承担自此之后关于此车的相关一切税费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若与移交上述车辆有关的费用包括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完全知晓并愿意对因此之后造成的任何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其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车辆赠与合同 篇18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赠与车辆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所有____________车(车票号:____________)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赠与物的交割:甲方将__________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交与乙方,并于当天配合乙方到__________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三、乙方应在签字合同的一个星期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四、该车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自交车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该车发生的相关一切责任,事故、赔款和交通罚款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车辆赠与合同 篇19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乙双方就赠送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
二、赠与物的交割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四、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车辆赠与合同 篇20
范本 车辆赠与的合同范本一 甲方(赠与人):男身份证号:系受赠人之。 乙方(受赠人):男身份证号:系赠与人之。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汽车赠与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赠与人将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资整所购买的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的牌汽车赠与
二、赠与人自愿将购买所得新车赠予,机动车所有人以受赠人的39;名义落户,并明确该车辆只归受赠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受赠人的配偶对该车无权主张任何权利。
三、受赠人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四、本合同自赠与人、受赠人签字捺手印后立即生效。 赠与人: 受赠人: 车辆赠与的合同范本二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
二、赠与物的交割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赠与合同 篇21
一、如果赠与人在交车以前反悔,受赠人还能得到约定的小轿车吗?
二、如果赠与人在交车以后反悔,受赠人还能得到约定的小轿车吗?
三、如果受赠人未得到受赠车辆,受赠人有什么权利可以要求救济吗?
所谓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协议。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普通赠与合同。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三、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有的赠与合同不仅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且还由公证机关进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证明。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无争议。理论界争议较大的是: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他们认为: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赠与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样,经过要约与承诺,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故为诺成性合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为什么会存在争议呢,原因在于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具有撤销权的缘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关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规定,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之外的普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撤销权的设定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赠与合同确定为诺成合同,则相应的加强了对受赠人的保护和对赠与人的约束,又因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如果对赠与人与受赠人给予同等保护,则会加重赠与人的负担。因此从利益衡量角度出发,赋予赠与人相应的撤销权,以减轻赠与人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赠与,具有单方的任意性, 因此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便很明确了:如果赠与人在交车以前反悔,撤销了赠与,受赠与人则不能够得到约定的小轿车。
下面回答第二个问题。车辆(赠与物)没有交付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那么车辆(赠与物)交付后,赠与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呢。
赠与物的交付标志着赠与合同予以履行,赠与物交付后,即表明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受赠人受领了赠与物,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之间的赠与权利义务随之终止。根据诚信原则和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性的要求,赠与人不能反悔,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但由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物无偿赠与他人,赠与人具有善意性,为保护该善意性和防止受赠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对赠与人的有关利益实施恶意的侵害。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