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开发设计合作协议书(精选30篇)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保密资料交还:
4、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5、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6、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7、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二、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或分公司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三、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四、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六、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产品开发设计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甲方的技术内容在专利申请期间得到保密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专利事务合作协议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与该项技术内容有关的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上款所述保密信息为申请专利所涉及到的信息内容第三方包括:
1、第三方在该科技领域可能是甲方的竞争者,
2、第三方可能因得到该项信息而获得非法利益者,
3、第三方可能因得到该项信息而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或潜在合法利益者。
三、第一条所述任何形式包括直接提供文字,含中文、外文,资料、提供声音或图像资料、口头传达、暗示或因乙方主观上的过错而使第三者得知。
四、乙方负责代理甲方专利事务的代理人及相关人员在完成有关代理工作后一年内不得在与甲方提供的技术内容所涉及的领域内的公司任职。
五、乙方代理人及相关人员不得申请与所代理的甲方专利申请内容相关的专利乙方不得对甲方技术内容改进后提供给他人或自己实施。
六、上述保密期限至保密信息被官方或申请人公开以及被他人公开之日起为止。
七、若乙方因违反本协议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直接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为“专利委托代理协议”附件连同“专利委托代理协议”共同组成本代理协议该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开发设计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委托方): 公司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开发方): 公司地址: 邮编: 电话:
负责人: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发 软件产品,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软件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软件内容要求及验收标准: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为:
2、总体设计原则:
3、软件的构成及功能需求、验收标准以经甲方确认的《软件需求说明书》(见附件一)为准。(《软件需求说明书》通常应包括软件的功能描述、验收标准、验收期限、验收方法、产品缺陷的确认和补救等内容,可以根据委托项目的特点予以增减。例如,我方的详细设计已经完成,只需要承包方编写代码,此时就不需要功能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