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运输三方协议(精选30篇)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
5、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二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全履行合约。
6、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7、售后服务统一由厂家安排,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
五、乙方跨区销售罚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销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权之专业市场中,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六、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一年保修。
2、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修,若有配件更换的,更换的配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七、产品销售之支援
1、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八、交货与支付货款
1、甲方于下订单后10天内发货,以物控方式交货,乙方先打款,甲方收到货款后通知物流放货。
2、巨额订单的情况下,乙方须预付30%订金,交货时间双方协商。
九、保密责任
1、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图纸规格、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2、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十、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时如需续约,双方需提前一个月协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十一、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运输三方协议 篇30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
二、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
三、合作期限
1、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3、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合作项目费用标准
1、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的价格。
2、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
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
六、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
1、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
2、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
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
八、责任
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
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索赔、罚款、赔偿,如果系甲方原因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误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不可抗力
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况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执行协议任何义务,因此而导致在耽误期间不能执行该义务应予免责。
十、附属文件
1、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之附属文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属文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及其附属文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协议附属文件有关内容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十一、本协议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代表:
经办人:
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