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道路施工合同(通用35篇)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乙方:
城乡道路施工合同 篇13
甲 方: (发包方) 乙 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__店御苑城施工道路砼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店御苑城施工道路砼浇筑工程
2、工程地点:__店市天中山大道与路交叉口
3、工程施工内容及范围:御苑城场区临时道路砼浇筑工程。材料指定及要求:商砼(标号C25);路面厚度为20cm,路面要求原浆收光压纹,每6米切割一道6cm深伸缩缝,砼养护7天。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
5、合同工期:3日历天,开工时间:20_年10月 日,竣工时间:20_年10月 日。
6、质量等级:合格。
二、甲方工作
1、保证三通一平。负责与乙方协调安排现场材料、设备堆放;(甲方不提供暂设及库房)。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临时水、电源接入点,但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备计量表具。
3、负责现场的组织协调。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三、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乙方制定并经过甲方确认的施工计划;
2、严格按设计图纸、工艺要求组织施工;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组织、协调工作,尊重监理;
4、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必须满足文明施工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及人员的管理、验收准备工作;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7、负责办理乙方应该办理的批件、证件;
8、乙方进入现场施工,不得损坏现场已完的'各项成品工程,如有损坏,负修复及赔偿责任。
9、乙方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砼道路单价: 元/m2,按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五、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相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完工后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验收申请。甲方收到报告后,在7天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
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2、甲方如果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已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六、保 修
1、 保修内容、范围: 凡因乙方施工缺陷所引发的一切工程质量问题均属于乙方承诺的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各部位、部件、构件或单件的损坏。
2、 保修期限:御苑城小区内建筑主体封顶(暂定一年)。
3、保修期间乙方负责维修工作,以保证正常使用。如发生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期7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维修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其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七、工程款结算及支付办法
一、结算办法: 依照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进行决算。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
2、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各项目第一次拨款时分摊出)。
3、支付工程款时开具正规发票。
三、结算依据: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依据合同、补充协议,双方洽谈文件、变更签证、竣工验收资料等进行结算。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该工程,超期一天扣工程违约金1000.00元。竣工结算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超过一个月以上应赔付乙方违约金,支付合同造价的1%。以此类推。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该市级政府部门解决。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乙方应按时保质完工,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延期使用,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3、工程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乡道路施工合同 篇14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项目建设及岳府阅20_第126号文件精神,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 施工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清单等基础资料。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①《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托书。
3.2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合同造价核审的报告。(详见市财政评审办委托岳金审(20_)第081号审计报告)
3.3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订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签证。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工程名称:岳阳市青年路太子庙道路工程;
4.2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附件;
4.3合同金额:壹仟壹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零柒元叁角陆分(¥11682507.36;(注:已下浮8%)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3份 。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7.2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 工程期限
9.1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_年12月27日开工至20_年4月27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时间计划。
9.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表式确定顺利期限。如因乙方责任延误,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施工准备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办理工程开工手续;保证三通;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线的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