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城中村房屋合同(精选33篇)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出租城中村房屋合同 篇28
根据国家《民法典》和《 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房屋情况表:
房屋坐落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结构及层数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房屋用途
抵押权人意见
房内设施
二、该房出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为每月元,在每月日前交付。
三、甲方依法出租自有房屋,有收取房租的权利,有依法交纳税费,及时养护,维修房屋,保障租户的使用安全的义务。
四、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应每月依期缴交租金,不得拖欠。逾期缴交,由甲方按月租额的%向乙方加收违约金。乙方同意预付保证金币元给甲方。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对房屋扩建,改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改变约定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住房屋从事违法违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活动。
六、租赁期间,甲方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自用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可在本合同第十条商定补偿条款。
七、租赁期间,乙方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退回房屋给甲方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商定补偿条款。乙方如续租甲方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八、甲方如出售出租的房屋,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但在甲方通知后半个月内乙方不作购买表示的,应认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河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房管部门各存一份。
十二、本合同必须经当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城中村房屋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场地租赁给乙方。临街面从南北方向量起长约130米,东西平均宽约105米、约25亩场地(内含门面房间、窑洞孔、厂房间)。实际状况以《土地证》标注尺寸为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请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赁时间:从20____年6月1日起至20____年5月31日止,租期共计12年。年租金为____万元整。
二、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乙方必须在20____年8月1日前将第一年租金捌拾万元整一次性付给甲方(壹拾万元保证金可冲抵房租)。从第二年开始,每年乙方给甲方交付租金的时间是当年的6月1日。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租赁期间所租场地用于汽车销售、维修。所投入的设备、设施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如因非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如需办理本场地修建等其它相关审批手续,在符合相关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甲方应给以充分协助。办理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赁场地期间,不得随意转租、转让、抵押场地设施。若有违犯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在乙方遵守合同,依法经营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
七、场地现有的可用设备、设施:如变压器、水井、上下水设备、房屋等,甲方交由乙方和另一租赁方无偿共同使用管理。由此另行产生的费用:如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市政环保费等费用由乙方和另一租赁方共同承担。协议到期后完好交还甲方。
八、如乙方在修建时需要,可将甲方现有工房等建筑物拆除,建立新厂房,乙方如因经营不善等其它原因中途退出,建筑物不得拆除,完整留给甲方,当年所交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如要拆除设备、建筑物等,需赔付甲方伍拾万元后方可拆除。
九、本协议到期后,如果甲方继续向外租赁此场地,在市场同等价格基础上,乙方优先租赁,并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十、协议到期后,如果乙方不需继续租赁,应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可自行拆除在租赁期间新建的房屋及设备设施。
十一、因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城市建设规划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使用本场地以及一切连带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甲乙双方若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叁拾万元整。
十三、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让原场地租赁者至6月1日前撤离场
地。并交由乙方经营。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20____年5月乙方日
出租城中村房屋合同 篇30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其用途为。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的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
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的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