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4篇)
第15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16条甲方保证乙方租赁该房屋能够进行网吧经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网吧经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以及乙方基于信赖为开展网吧经营已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
第17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产生产权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经营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第六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18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并且出具书面通知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19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0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
第21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22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23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24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25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部分争议解决。
第26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九部分合同生效。
第27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8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保证乙方正常开展网吧经营。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部分违约责任。
第29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30条违约方应一次性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
第十一部分赔偿。
第31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经营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等)
第十二部分附则。
第32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34条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 篇2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
1.2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住宅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 元。
4.2 乙方应于每季度日前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网费、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3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和乙方留下的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立即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日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交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