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商铺承包经营合同书(通用33篇)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_____天正式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十三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交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第十七条、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州市商铺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29
发包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海洋公园及周边甲方划定的区域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双方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二、承包海洋公园在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限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承包期满而甲方继续招租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俦承包权。
三、乙方承包海洋公园的年承包金额为_______元;乙方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缴纳房屋及设施、设备保证金_______元,承包期满,若乙方不再承包,保证金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四、承包金额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承包甲方海洋公园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和缴纳该游乐场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费用:如经营所需从业人员资格证等,其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乙方每月按供应商或甲方抄表人员提交的数据支付所承包游乐场的水费、电费,逾期不缴者,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直至终止本协议,并追加乙方应缴费用的____%作为违约金。
七、 本协议未尽条款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分岐,双方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常州市商铺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30
甲方: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州市商铺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31
山地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 组。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
并设定实物标示。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 承包经营的期限
1、 承包期限: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承包经营的范围
1、 油茶开发、种植
2、 农作物开发、种植
3、 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
山地租赁为: 元/亩,共计: 元。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
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计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年租金共计: 元。
五、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五、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
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