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范本两则(精选30篇)
九、合同的转让、修改和终止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十、争端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双方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果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不一致,则选择主合同以选择的争议解决方法为准。
十一、补充规定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没有书面通知就改变了。当乙方被亲自通知时,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包含的信息发送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应被视为已经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甲方、乙方和乙方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的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乙方已采取合理措施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充分说明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都有清晰的理解对的理解没有异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范本两则 篇16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电力: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电力:
关于甲方贷款给乙方,并将乙方自有股份作为乙方公司股份的抵押事宜,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贷款合同条款
本合同作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与抵押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元)..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二、贷款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申请上述贷款的目的是。
四.甲方将该笔贷款借给乙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借据,该借据与本合同一起具有法律效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若乙方在贷款期间发生以下事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乙方违反借款合同条款。
(2)乙方擅自变更或出售抵押股份,或抵押股份的其他变更可能对甲方权利造成损害。
(3)乙方有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条款
本合同条款作为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乙方借款人自愿以其在借款合同中占有的抵押股份向甲方担保。
二.乙方必须在本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贷款归还给抵押权人。若乙方未能偿还到期贷款,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将优先获得乙方在本抵押合同中抵押给甲方的股份份额。
三.股权抵押乙方保证抵押股份无其他抵押人,甲方有权优先受偿。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其他实现贷款合同项下债权的费用,也包括借款人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五.抵押期限从抵押之日起至主债务完成之日止。
六.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赠与抵押股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股份。
七.其他
1.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条款和抵押合同条款自双方签订借款抵押协议后生效。
2.本合同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果违反协议,他们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担保合同范本两则 篇17
甲方(担保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与贷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为年/月。现根据甲方申请,乙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贷款担保服务的内容、合同生效条件、风险责任等实质性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担保范围
1.乙方向甲方担保的主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保修服务期限为年/月,从年/月到年/月。
2.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一切债务。具体范围以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文件为准。
3.甲方应承担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项目发生的公证费、鉴定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
第二条反担保方式
1.在乙方向借款人出具保函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
2.上述反担保措施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的约定与具体反担保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反担保合同为准。
3.甲方保证乙方是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专有权。
第3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声明不存在以下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可能侵犯乙方权益的事项:①与银行或银行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 .有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者其他纠纷尚未解决的;(3)甲方向未向乙方披露的第三方担保;
④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情况。
3.甲方保证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并有足够的能力全面履行本合同。当需要股东会和董事会授权时,已经股东会和董事会完全授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保证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种产权变更;诉讼涉及的事项;借入国外资金;涉及工商等部门的变更或注销登记;经营亏损及其他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5.无条件接受乙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在签订借款合同后每月向乙方提交真实的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及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甲方应按照乙方反担保操作程序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抵押、质押的资产及权利证明,提供反担保企业的信用信息,以及乙方实现应有权利和担保的各种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书,并协助反担保单位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协议..
7.甲方保证,如果借款人因相关材料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而提出索赔或涉及诉讼,乙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目的和范围使用融资资金。
9.为抵销乙方在担保合同或甲方担保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10.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让或转移财产清单所列的财产。
11.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同意的全额抵押和质押反担保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担保或与其他第三方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2.甲方保证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义务。
13.保证期间,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理其有权处理的一切资产、债权债务;如需借新债或实施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14.甲方或其他反担保人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不存在重复抵押/质押、转让、出租或任何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5.保证期内,甲方保证发生合并、分立、合资、联营、重组、合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况。、或因承包、租赁等原因改变经营方式,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同时,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有权参与资产清算的核实及相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