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通用23篇)
2.如因顾客不喜欢等原因要求换货,需要每件加收运费,不予退货,来去邮费自理,并请在收到货物后三天内及时提出并将货物快递发回,预期不予受理。换货前提保证吊牌齐全,包装完整,换货费以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快递到货时请客户和顾客仔细检查货,如有人为损坏可以拒收退回公司,顾客如因产品质量、错发、
少发等问题引发争执,协商无效要求退换货的,必须附有质量问题照片(无人为损坏),则公司给预免费退换货物并承担指定快递所产生的运费,无照片的公司一律不给预退换。
五、提成制度:
单月累积业绩为20xx元以下,提成为售价的13%;单月累积业绩为20xx-10000元之间,提成为售价的15%;单月累积业绩业10000元以上,提成为售价的17%。
三个月内销售累计订单低于3笔,取消代理资格。
六、快递服务与邮费政策:
代发产品金额在238元(指代理价)以上的,总公司给预包邮(不包EMS 、顺风和港奥台及国外),如代发产品金额低于238元(指代理价)的,不包邮,请在汇款时加上所寄地址相应邮资,没加邮资的将不预发货,请切记。
公司选择安全、快捷、重信誉的快递公司为加盟客户提供快递服务,若出现货运问题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客户有自己的快运公司,则满足客户为前提,出现货运问题公司一概不负责。 货物发出时快递单只会写上“物流部”,或按代理要求填写。
七、质量问题定义:影响客户正常穿着使用为前提,面料出现破洞,染色和褪色,大面积开线。 如顾客反映:衣服没有图片好看,穿着不舒适,尺寸买错了,实物不喜欢等非质量问题,由客户自行和顾客沟通协调,公司不预负责。
注:公司保留以上规则的解释权。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丙方):华龙酒业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______
丙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汉槐贡系列白酒。
2.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__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__万元的商品。
3.经销地区
只限在临邑。
4.订单确认
厂家将货送到后,代理人应确认签字,由供方带回厂家。
5.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应首次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再次进货应时将上次的货款交齐,并付清本次的进货总额。
6.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丙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丙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丙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
8.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丙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丙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__年,自_至__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12.丙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丙方直接订购,丙方不可以供货。
13.丙方依照乙方先用电话或书面联系方式,再由丙方出具订货单据,同意订货后,丙方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必须在订货的三天内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第四条产品的销售
14.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签订,正本两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建设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