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合同协议(精选30篇)
一、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乙方责任:
1、乙方在X年XX月XX日保证甲方X项目具备通电条件。 甲方责任:
1、 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保证在项目通电前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X年X月XX日付XX万元,X年XX月XX日付30万元, X年XX月XX日付40万元,X年XX月XX日付70万元。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力施工合同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全合同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开工日期:
6、竣工日期: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按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须委派驻工地代表。
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核实确认工程量,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由乙方自检合同后通过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重新交验,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
乙方委派驻工地代表及相关技术人员。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特定的期限处理,费用自负。
乙方在施工完毕后负责及时向电管部门办理验收,报批,备案等所有用电手续,及时接火通电,并承担相关费用,做到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 小时。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39000元,余下1000元留作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再行支付。
第六条: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
1、乙方设置专职安全员。
2、安全施工。乙方要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程规程》,按《大修、基建、更改工程组织、技术、安全三大措施》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施工作业,操作规程和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因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不得违约,乙方延期开工或者延期竣工后,按延期每日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第八条:工程保修和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保修期为 年,期间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维修及更换,保修金1000元,自工程交付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发包人:(公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工地代表: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工地代表: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电力施工合同协议 篇10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实施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第一条:乙方承担的送电工程建设任务
工程名称:送电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面积计算,费用进行相应增减。
第二条: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如下:
(一)甲方负责按照供电部门审定的设计图纸建设小区配电室、箱变的土建房屋、基础、小区红线内电力土建管线、桥架、楼内通道的建设。
(二)依据供电部门提供的高压供电方案配合乙方到规划部门办理路由批复手续。
乙方责任如下:
(一)居民住宅:从供电线路(或变电站、开闭站的电缆接头)至居民表计以上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二)公建设施:从供电线路至计量点以上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三)送电工程费包括以上两条供配电设施的前期、设计、材料和设备购臵、安装、调试等费用。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经双方商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X元,大写肆佰陆拾陆万元整。(甲方前期购买的变压器等装臵费用150万元,施工建设完工后资产无偿移交给供电部门。)
甲方先交伍拾万元做为前期费用。
如甲方交款逾期则工程送电日期顺延。
第四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及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有任何变更,甲方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已开始设备材料采购,则本合同价款不变,如乙方还未开始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则按照变更后的工程量重新商定合同金额。
第五条:质量保证
(一)乙方应保证所建设的配套电力设施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乙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向乙方提供配电设施用房及线路通道,并能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同时符合电力部门安全运行要求。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提供施工条件: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进行配电施工。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及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协助解决甲方红线内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开工后继续协调遗留问题。
(二)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红线内青苗、树木赔偿,负责协调处理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负责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
(三)提供水电及交通条件:负责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负责在开工前将红线内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满足供应需要。
(四)提供技术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校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对已完工红线内的电力管线,甲方应协调其他施工单位注意保护,如有损坏,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六)提供开放式、无遮拦的居民及底商的电表箱安放位臵,方便居民及底商客户使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程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各项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二)乙方在甲方红线内施工,需接受甲方的调度安排,如因此引起工程延误,则工期顺延;甲方提供红线内其他管线图,乙方注意对沿线已完工程进行保护,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赔偿相关费用。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工程延期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一)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二)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
(三) 不可抗力。
(四) 自甲方项目资料齐全递交规划部门之日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未在二个月内办理完毕。
(五) 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送电日期
甲方交纳全部付款后,组织人员施工送电。
第十条: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第十一条:违约
甲方不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