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出租合同(有押金)(通用31篇)
4、逾期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5、未按照约定或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7、损坏房屋和附属设施没有恢复原状;
8、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或与他人交换使用;
9、空置房屋;
(三)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完毕。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四)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店铺出租合同(有押金)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1、甲方将位于邮政局对面农家饭庄旁边过道的第一间门面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为壹年,从__年11月13日起至__年11月12日止。
3、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该门面房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万壹仟伍元整,押金为壹仟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给甲方支付租金和押金,签定合同之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壹仟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时甲方退还给乙方。
三、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和押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水、电费按月按表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处理。水、电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可协调解决,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好所有的设施(含水、电、门、窗和下水道)及周围环境,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房屋主体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出售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约则不返回押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壹万元。
八、乙方应给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查看)和复印件(备档)。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名生效。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签约日期:__年11月12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签约日期:__年11月12日
店铺出租合同(有押金)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租赁物业及用途
1.1甲方将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该商铺租赁期限共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交付
3.1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租金及相关费用
4.1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4.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单价为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4.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单价为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4.3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4.4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4.5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4.6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
4.7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元/月/平方米(不含税),合计为(大写)元整;管理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计收,乙方于每月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
4.8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
5.1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物业管理
6.1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3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4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装修和改建
7.1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7.3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