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坪施工合同(通用22篇)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坪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乙方)承接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各项合同条款,供双方执行。
一、工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甲方指定颜色为准,色差不超过20%。)
四、承接方式:包工包料
五、地坪地面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环氧砂浆地坪:____元/㎡,面积约800㎡;(注以施工结束后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1、工程总价:计¥________元(大写)。
(1)进场款付至30%,计¥________,人员入场后二日内支付;
(2)进度款付至80%,计¥________,做面漆层之前支付;
(3)完工款付至____%,计¥________,地坪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地坪施工完毕二日内甲方组织验收);
(4)结算方式:现经双方商定采用方式付款结算。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在施工中增加新项目;
(2)经甲乙双方同意之非本工艺工法变更;
3、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工期:
乙方收到地坪地面工程预付款后,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安排进厂日期。
地坪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如遇下列情况,甲方同意乙方延期: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1天地面未净空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的
(2)含水率未达到标准8%以下的;
(3)动力电源及照明未能安装接通的;
(4)不属于本工艺设计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法与设计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的;
(5)现场施工条件与原设计相违背从而容易产生质量隐患的;
(6)施工时停电连续3小时以上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拨付款的;
(8)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影响工程进度的;
六、工程配合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派________为工地全权代表;乙方委派________为工地全权代表;
七、部分完工:
在地坪项目未完成前,如甲方提出部分地区先行使用,或部分区域延后施工时,甲方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因停工而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先行支付已完成的工程款。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在乙方进入工地前做到如下事项:
(1)施工区域封闭;
(2)地面保持干燥及净空;
(3)充足的动力电源及照明;
(4)确保施工区域的温度不低于15℃;
(5)确保地面含水量低于8%以下;
(6)如果实际施工面积小于合同面积的,由委托方承担相应材料损失费;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的工程项目;
(2)维护成品,做到不损坏施工区域内的设施;
(3)保持施工区域内的清洁卫生;
(4)配合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协调;
(5)遇突发事件,要急时与甲方现场领导进行汇报、沟通解决。
3、双方责任:
(1)乙方地坪地面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及时验收,验收未完之前,甲方不得使用地面,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自行使用地面,即视该合同验收合格。
(2)如因甲方地面未作防水层处理,乙方施工完毕后出现地面起鼓现象,乙方只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按双方制定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更改,如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双方研究决定。
(4)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标准,凡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施工等要求所造成有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
九、其它条款: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水及施工用的储藏场地,乙方人员在现场的用餐、更衣、住宿等方面甲方给予无偿提供。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甲方事先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乙方需要在不能动火的地方动火时,应提前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动火证以保证施工进度及安全,防护用品时,由甲方协助提供设备。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由甲方现场代表进行协调配合。
十、质保责任:
自地坪完工日起保质期一年,下列情况不在乙方保质范围内;
紫外线照射之失光、变黄;
与EPOXY接触环境条件超过高温70℃,低温-30℃的;
因人为因素所造成的破损、失光、磨损;
水泥结构问题:如水泥强度不够而龟裂、松动、剥落、起砂;
结构基础无防潮措施或含水率超过8%引发的问题;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按合同造价每天5‰承担违约金及由此带来的直接损失。
2、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拖欠款利息及违约金(利息按当时中央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按拖欠款额每天5‰支付。
3、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产生经济损失者,违约者应向对方赔偿合同签定造价的总价金额数。
十二、本施工合同书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地坪地面工程保质期满后失效。
十三、合同附件:
地坪施工合同 篇1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伊村二产标准厂房建设工程的楼面水磨石分项工程施工合同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上伊二产标准厂房建设工程。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形式
1、内容:甲方现将上伊村二产标准厂房工程水磨石楼面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2、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
3、一层地面矿渣回填,回填工程量为6222立方,单价为60元/立方(含机械费,压路机两次),现金支付,不含税金,合计金额为373320元,大写:叁拾柒万叁仟叁佰贰拾元整。具体工程量附后。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4月20日
竣工日期:20xx年7月20日
合同总日历天数90天。
四、合同价款
水磨石楼面分项工程按建筑施工实际面积计算(包括梯步、踢脚线施工),施工单价为35元/m²(水磨石单价为:27元/m²,其中含打磨、抛光上蜡;另加楼地面打毛、充底、清理等单价为:8元/m2)。以上单价不含税收发票,现金支付,水磨楼地面结算总价下浮8000元。
五、支付方式
1、水磨石摊好后未进行磨面的按照合同价款的70%进行支付;
2、待实际磨成的成品面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25%;
3、余下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竣工一年内付清。
4、工程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单价按以上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计算。
六、材料及规格要求
1、分格条:根据甲方要求采用玻璃条(玻璃条采用高*厚为15*5mm嵌成,方格尺寸按甲方指定的规格进行施工;
2、普通水磨石粒为三号石英,应用坚硬可磨的石英;
3、水磨层厚度应大于15mm;
4、水泥:水泥标号为500号硅酸盐水泥(品牌为);
5、拌合料的体积比1:3(水泥、白色石英料)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与乙方及时进行技术交流,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做好调整;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施工操作,对乙方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协助解决;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施工中,每一道工序必须通知甲方验收认可)进行施工,若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没有通知甲方,擅自施工,甲方有权将该项不计入结算。如遇实际操作等原因需调整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质量验收规范进行作业,乙方自行负责场内外的一切安全责任,无论在施工现场内、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严格执行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管理条例》等。
九、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保障负责;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除具备一定数量的各专业施工人员外,还应最少配备一名技术人员,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2、乙方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