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施工合同(通用31篇)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要保证质量,须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进场时双方验收,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甲方有异议,应进行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在乙方工程结束,调试合格的24小时内签字,双方协力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十一、工程款依据及调整
1.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a)定额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价目表20__年)
b)材料预算依据:《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c)其它有关确定工程造价的文件或规定:材料差价按施工当期《山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的材料价格及材料系数执行。
2.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二、竣工与保养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乙方应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资料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在约定的日期内不组织验收,或是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均视为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已经认可。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在二十个有效工作日内将结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应在二十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并由双方签章,甲方拨付工程结算款给乙方。
保养
工程竣工后,乙方保修一年,期间如属配件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如属不正当操作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满后支付乙方。
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三、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约定工程总价的(大写) 元(¥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乙方主机进场,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价的(大写) 元(¥ 元)给乙方。
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价的(大写) 元(¥ 元)给乙方。
本合同约定工程款的(大写) 元,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的两个有效工作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工程进程中,按甲方要求增加的本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项目追加款,甲方应在下达书面通知的两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甲方不按以上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发出索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后的两个有效工作日后仍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可停止施工,甲方应付停工之日起得应付款利息和乙方相应的损失,并顺延工期。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十五、其他
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可执二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双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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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账 号: 账 号: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