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销售总代理合同书(精选30篇)
2)乙方存放产品的仓库应安排在非交通限行区域,如乙方仓库在交通限行区域,双方需另行确认送货时间及送货车型。(交通限行是指各地区交通部门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对特定的区域在特殊的时段采取的车辆限行管理办法。)
3)乙方仓库须具备符合装卸产品的装卸场地,并可通行运输车辆,如乙方无适合场地进行产品卸货的,乙方需提前与甲方沟通送货车型,并在合作期内积极寻找更加便利的仓库。
4)乙方仓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技能,能确保货抵乙方仓库后乙方能及时完成装卸货,指定收货人员能及时进行货物签收。乙方应使用健全的产品进货、出货、库存、监控管理系统,以确保送抵乙方仓库的产品可跟踪和可控制。
5)乙方应以“保质期越近越先出”为原则把甲方产品售出,但任何时候不得销售已过期的甲方产品。
6)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应确保甲方产品状况完好无损。
7)乙方同意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乙方仓库,检查及清点库存。乙方应备有足够的产品安全库存以应付日常销售运营,库存量以能供应30天或以上为准。
第八条 合同任务额
1、省级总代理,任务量1000ml/年,代理期限为1年,代理优惠价2折,共256万;任务量500ml/年,代理期限为1年,代理优惠价2.5折,共160万。
2、市级总代理,任务量300ml/年,代理期限为1年,代理优惠价3折,共115万;任务量100ml/年,代理期限为1年,代理优惠价3.9折,共50万。
第八条 货款结算
1、乙方可以选择下列 种结算方式。
(1)、实行一次性支付制,即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订单总额人民币 元整。
(2)、实行分期付款制,即乙方应于甲方发货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订单总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尾款于乙方收到产品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
2、上述费用为不含税价,如乙方需提供发票,则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需在甲方开具发票 天前,向甲方支付税费,逾期支付,甲方开具发票的时间自动顺延。
3、乙方应将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 ,卡号: )。
第九条 退款
1、合同生效日后3个月内,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将加收总任务量中扣除已完成的任务量后的余款5%作为甲方技术支持补偿款,剩余款项全部退还乙方。
2、合同生效日后3个月到6个月内,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将加收总任务量中扣除已完成的任务量后的余款10%作为甲方技术支持补偿款,剩余款项全部退还乙方。
3、合同生效日后6个月以上,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将加收总任务量中扣除已完成的任务量后的余款20%作为甲方技术支持补偿款,剩余款项全部退还乙方。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甲方及授权产品的宣传材料(文字材料、图示、图片等)、标识、广告语等由甲方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或已取得合法使用的权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上述宣传资料、标识等及相关知识产权从事与授权业务不相关的活动,不得授权、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上述系宣传资料、标识等。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专利权、服务标志、企业名称等明确代表甲方的标志、标识、用语等进行任何活动。即使事先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也应当保证其使用不附带任何与本协议或书面授权无关的内容,且使用目的并不超出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使用的范围;同时,该种使用也不应使任何第三人可能产生诸如乙方为甲方的分支机构、关联公司或合伙人之类、或有其他超出本协议规定之合作关系的误解。
3、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其雇员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商号、品牌等。
4、本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标识等无形资产,系甲方已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或享有专有权的其他知识产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将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体系、经营模式、管理运营文件、公司标识、无形资产(主要指知识产权)以及相关产品、服务、管理、技术等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或所载的内容以任何形式记录、复制、留存,或以其他方式泄漏给他人。
3、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的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提供的公司标识、无形资产以及其他有关产品、服务、管理、技术等资料或资料所载的内容。
4、保密义务于本合同终止、变更或解除后继续存续,直至非因其自身原因而导致另一方商业、技术秘密公开为止。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及附件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及附件中规定的义务及其承诺、陈述或保证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且不论协议是否被终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订单总金额的 %。
2、乙方逾期未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支付订单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3、如果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不论协议是否被终止,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条款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量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条款系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订立,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区销售总代理合同书 篇3
甲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年内,即20______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销售甲方规定的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