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精选30篇)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
第十三条:竣工决算:
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28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历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资结算价款,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质量保修:
养护期为 个月,从施工结束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定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质量保修书为合同的附件,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造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承包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合同的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约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保存贰份,承包方保存贰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内容:报价清单所列
第二条 工期
自甲方通知施工之日起20日内。工程养护期:一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
按照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该工程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绿化成活率达到95%以上,养护期满,交工验收时成活率达到100%。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合同总价为 元整。清单附后。
第五条 付款方式:
进场支付该单项工程总额 %的工程款。标段工程全部结束后,壹周内扣除 %质保金外,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养护一年期满后,十五天内,甲方须进行工程交工验收,验收结果达到合同规定的质理标准后,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质保金。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订后生效。甲方全部付款完毕,乙方养护期满合同终止。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发包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工业园区(南苑)热电厂北侧。
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结算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单价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开工:乙方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工。
7.本项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其他设备等(以下统称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大写):x元整;(小写):x元。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单价标准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的预付工程款。
2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清剩余工程款。
3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本项目施工图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乙方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
(4)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5)协助有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等协调工作。
(6)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气、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或图纸,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甲方负责开挖管沟及回填管沟,包括管道上下覆盖300mm沙土的施工。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并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进场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标准,并需通过验收合格。
(3)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第四条工期的约定
1.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在工期未顺延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前述工期内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3.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如天气因素影响等)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质量、验收及结算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施工依据;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xx)为施工管理及质量评定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