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向个人租车合同(通用33篇)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单位向个人租车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__元,每月为__元,共计__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单位向个人租车合同 篇13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轿车一辆,载人数为________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________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________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单位向个人租车合同 篇1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用方) 营业执照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乙方所借的车型为别克gl8,车牌号为京N279Q2,发动机号必须使用 92 号汽油。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当日照片和乙方试驾后签字确认为准。
第二条 借用期限及押金
甲方自20xx年10月15日12时起,将所借车辆交付给借用方使用,至20xx年05月15日19时前收回,在甲乙双方指定地点交接车辆,车辆押金为10000元。如超过20xx年05月15日归还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借用车辆在借用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借用车辆于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乙方足额押金之后,将所借用车辆交付乙方。
第四条 借用方的权利和义务
1、借用期间拥有所借车辆的使用权。
2、借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借用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借用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借用期间的油料费用。在借用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借用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 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借用方承担。
5、乙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交接时的车况相一致,并经甲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借用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6、必须承担因乙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七条 借车押金
1、借用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足额押金 。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借用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押金归还给借用方。
3、借用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借用期间无违章记录即当日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甲方为借用车辆办理了交强险和全险。全险的费用在租赁期间由甲乙双方各负担一半。如果甲方在租赁期间没有办理上述保险,车辆出现的所有事故及第三者事故由甲方负担。
2、车辆在借用期间内甲方办理了交强险和全险,如发生保险事故,借用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及甲方,甲方届时应协助借用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借用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借用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借用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利用所借车辆从事犯罪活动,本合同自动解除。
(2)、乙方将所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