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小型汽车购买合同(精选31篇)
二手小型汽车购买合同 篇1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提示:甲、乙双方在合同订立前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车辆以现场看样为准,如有异议,应当由检测、评估单位进行检测、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累计行驶里程
公里
年审有效期
养路费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车辆使用性质
其他状况
口营运口非营运口其它
二、车辆交付地点及付款方式
1.甲方应提供车辆及其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甲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证。以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车辆保险单其它有关证件。
2.交易车辆价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3.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的_____%,计______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______元。
4.甲乙双方同意委托______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______方承担,评估费由______方承担,佣金由______方承担。
三、车辆的所有权自______时转移,乙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车辆仍属于甲方所有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必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卖车相关证件,经检测、评估的应当提交有效的检测、评估鉴定报告书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证件。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证件,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五、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致使不能过户,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乙方购买的车辆如因甲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甲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4.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车款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的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
出卖人: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
出卖人姓名__________买受人名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公司:______备案单位: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小型汽车购买合同 篇2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真皮;其他。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排挡或手排挡:
新车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元;
4、牌照费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的代办费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
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
代办费: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
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
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
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