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共同经营合作合同书(通用3篇)
饭店共同经营合作合同书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和管理经验,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项目基本信息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2、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出资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退资、出资转让
1、退资
(1)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
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4)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2、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2)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
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饭店共同经营合作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 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 (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 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 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 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