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书(不得经营饭店)(通用32篇)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大写: )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并且乙方没有违约情况下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等一切和房屋使用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按约定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十五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或损坏,乙方必须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且甲方不退还房屋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因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不能继续出租该房屋的,甲方只退还乙方剩余时间的房租和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结清和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费用以及将房屋打扫干净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退还又未继续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1件 共 页。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式版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房屋座落 。
二、出租时间暂定 年。到期后,承租方可依据房租市场行情,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房屋价格:暂定 元/月,此价格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四、房租付款方式:每 (月、季、半年、年)提前缴纳。
五、租赁期间,由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六、房内设施:家具家电(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 乙方需保证不受损坏,如有损坏须予以赔偿。
七、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交房屋押金 元。合同期满,押金无息退还。
八、租赁房屋不得用于从事违法犯罪等活动场所,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续租,需双方共同协商。
十、如果乙方未按时缴纳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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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书(不得经营饭店)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_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书(不得经营饭店) 篇14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