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拎包入住)(通用30篇)
第十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甲方则在日内将租赁保证金及时退还乙方。
三、房屋修缮责任
第十一条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每隔半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乙方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时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甲方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失效。
因本条款第(三)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不交付租金1个月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个月以上;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
如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损毁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支付违约人民币/元(大写)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九条甲、乙各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费用;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以租赁保证金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依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反商业贿赂条款: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本公司(乙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
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裁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本公司(乙方)郑重提示:本公司(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登记机关份。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其他约定:(如广告牌、车位)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年____日____月
房屋租赁合同(拎包入住) 篇30
(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2.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房屋结构为房厅,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产权证作为本合同附件。
3.房屋内现有财产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租赁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____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月、□季、□年)(大写拾元整),支付方式:。
2.保证金给出租人。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前的最后一次支付中抵顶部分租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收取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例如房屋租赁税等。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承租人在
(1)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 和物业管理费(水表数;电表数;天然气表数)。
(2)供热费由方负责。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协议未明确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3.乙方营业中所发生的纠纷,罚款等经营上的问题,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以甲方房证复印件做任何使用。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向乙方交房前妥善处理。交房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产权,但应当在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后再行转让他人,新的房屋所有人对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要予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