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延期协议格式(精选34篇)
5.2: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不得违反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该房屋
5.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转让、出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交换,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乙方和第三方必须无条件归还租赁房屋,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5.4:乙方应按时支付租赁物业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电、气、暖气、仓储、电话、有线电视收视、物业管理、治安管理及税费,经甲方催告七天以上,乙方仍未支付费用的,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5.5: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导致租赁物及其设施损坏或失效,乙方应及时与管理机构联系维修,并承担相关维修费用,乙方拒绝维修或赔偿的,甲方有权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因地震、台风、洪水、非人为火灾、自然损失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费用
5.6:在租赁期内,乙方装修租赁房屋或增加水、电、消防等设施,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并由甲方进行监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不能自行拆除增加的结构设施,甲方无需对上述增加的设施进行补偿,如原有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5.7: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内部卫生、设施维护和保养,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占用公共场所和通道
5.8:乙方在付清定金和第一笔租金后,方可进场
5.9:如上述出租房屋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停水、停电或其他故障,甲方有义务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抢修,使其尽快恢复
5.10:乙方必须做好安全和防火工作,不得在房屋内外存放或排放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质,严禁以任何形式储存易燃易爆物质
5.11:乙方自行携带的财物由乙方负责并妥善保管如发生事故,甲方可协助调查,但不负责赔偿
5.12:租赁期满时,如甲乙双方未能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时或之前搬出租赁房屋,并将钥匙和房屋以租赁时的状态归还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迁出或归还租赁物,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收回租赁物并另行处理
5.13: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乙方与第三方的任何争议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公司和个人追偿
6.其他条件
6.1: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6.2: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签名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________________代理: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租赁物品清单
电器:家具:厨房水表数量:
卫生间水表数量:________________
热水量:________________
电表号:________________
气号:钥匙:共用(对讲门、防盗门、大门、卧室、卫生间等)
附件2:出租人产权证、身份证、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延期协议格式 篇11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天津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
来津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津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津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天津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