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合同范本2024(通用25篇)
乙方:
18.1 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通知
21.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1.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21.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22.1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2.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范本2024 篇2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见附表一和四)
(三)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见附表二和三)。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二)。
(六)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工程价款(见附表一):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设计费: 元, 垃圾清运费: 元,
管理费: 元,其他费用: 元。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按实结算。
(九)乙方提出的工程报价,不得故意漏项、缺项。在甲方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的前提下,竣工结算价的增幅不超过第一条(七)款所约定工程价款的5%,超出5%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设计
(一)见重庆市住宅装饰设计合同,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付的设计费由甲方另行结算。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将会审意见记载于附表四内。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报价表为准。
三、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由甲方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等书面通知乙方。
四、甲方义务
(一)对所装饰装修的住房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已取得了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人的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甲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若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三) 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四)开工日前 天,若非乙方设计,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六)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七)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八)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九)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十)施工期内,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时,甲方启用正式钥匙或提供新锁,当场由乙方安装后交付甲方。
五、乙方义务
(一)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
(二)乙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若需更换乙方代表,乙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三)严格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19),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四)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单位)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