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集合(精选31篇)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给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剩余 %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支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皆冬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逐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分歧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用度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题目、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分调解或仲裁部分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假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用度,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职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题目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题目,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进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用度。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治理部分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用度。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分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用度。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 为乙方工地代表,( 为木工项目负责人、 为水电安装项目负责人、 为水泥工项目负责人、 为墙面油漆工项目负责人、为防盗窗网安装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定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假如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双方应自觉遵守;若有一方违约时,罚违约方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书及合同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书(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审查处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房屋装修合同集合 篇11
一、甲方宾馆进行装修,主工程量石膏板造型顶,平面吊顶、门窗套衣柜、油漆、乳胶漆、瓦工、水电工。改造工期为50-55天。
二、甲方负责提供材料,乙方包工不包料,负责施工
三、乙方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如有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因及时提供材料,如有材料未及时送到,误工费由甲方全部承担。如缺材料,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五、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图纸变动,双方应协调解决,甲方同意后,进行施工。
六、工程价格:
工程总价104774元(详情见附件报价单)所有工程按实际面积以报价单核算,乳胶漆造形顶按展开面算,其它未定价格的双方面议。若卫生间彻便池,需要增加瓦匠施工费,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能拖延工期。
七、付款方式
1、工程款必须按工程进度付款。
开工应付总工程量的10%-15%给予工人生活费用
2、工程按进展付款,不得拖欠施工费,否则乙方有权停工。
3、工程结束后必须一次性付清工程总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装修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西城紫都第三期13号门市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金额:158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四、工程期限60天
开工日期20____年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20____年__月____日
五、乙方在施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生活费5000元,工程完工经
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