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揽合同格式(精选35篇)
5.1.3、调试时甲方保证提供的水质和水量符合合同规定,调试前甲方负责配齐化验药剂和配备6名操作工人跟班学习。
5.1.4、安装完成后,甲方操作工人应按规范对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在调试期间所发生的水、药剂费、电费等运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5.2、乙方工作内容:
5.2.1、乙方负责MQIC的工艺土建设计(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所负责设备的采购与制作、工程安装与调试。
5.2.2、在调试期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调试大纲、操作规程和分析化验规程。并委派专业人员作为调试负责人,配备工艺、机械、电气、化验等相关技术工种人员承担整个MQIC的调试任务。
5.2.3、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6名专业操作人员,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操作规程。
5.2.4、乙方在本工程竣工后,提供完整的竣工图4套给甲方。
5.2.5、在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必须现场解决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
5.2.6、乙方负责的安装内容,在安装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6、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1、合同总价款(含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6.2、罐体加工完毕,MQIC三相分离器、MQIC汽水分离器、MQIC泥水分离器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双方确认签字后甲方5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
6.3、乙方罐体施工完成,验收合格甲方5日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设备安装完成,调试成功验收后甲方5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同时开具全额普通发票;
6.4、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调试验收合格稳定达标运行后12个月内付清。
6.5、支付方式:转账
7、违约责任
7.1、合同执行过程中,单方终止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经催告后未能改正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合同余额的10%的违约金。还应当退还所收合同款项。
7.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无双方共同认可的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超过2个月,视为违约,违约责任执行上条。
7.3、如甲方原因(如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有误、工程款延期、调试期间需要提升水量而没水等),工期顺延。
7.4、甲方提供设计的资料(土建、工艺)有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甲方原因(处理水量、水质不符合合同要求等)不能通过验收,由甲方承担损失。乙方继续负责为甲方调试,相关乙方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人工工资由甲方负责。
7.5、污水处理工程达到合同约定指标,视为工程达标合格。
7.6、在正常情况下,调试期为60天,若60天达不到合同约定指标,乙方负责改造半年(因改造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7、本工程和服务中的技术成果(不包括甲方自主研发成果)归乙方所有。双方应各自为对方所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传播给他人及其他单位,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8、其他约定事项:
8.1、合同纠纷的解决: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送达事宜的解决:所有通知可用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或邮政快递发出,用电报或邮政快递发出的通知或书信,以电报、邮政快递交发之日或者邮件、邮政快递发出邮戳日期为送达日(但如果发出当日为国家非工作日,则在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日被视为送达日,如果收件人拒收电报或邮政快递,同样以电报交发之日或者邮政快递发出邮戳日期视为送达日);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传真机自动显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视为送达。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9.1、乙方对其提供的专用设备(MQIC反应器内所有设备)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五年。
9.2、乙方保证其有相应资质及能力履行本合同。保证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管件等是未使用过的,且是符合技术附件要求的材质和先进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或国家相关标准)。保证MQIC厌氧反应器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十年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材料、构件、设备等。
9.3、针对今后污水处理工艺运行状况,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对于该项目,自接到甲方反馈信息之时起, 12小时内作出工艺调整措施。如需要现场处理时,乙方专业人员将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完成有关的服务内容。在必要的情况下,乙方应派人长住现场进行跟踪服务。
10、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中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格式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过街广告位广告布安装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过街广告位宽14米,高4米的广告位广告布安装,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二、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提供工程结构中所需的材料(广告喷绘布),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
2、由于此工程涉及高空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乙方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作业,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
2、乙方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付款。
四、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同同具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格式 篇25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博乐市银河不锈钢制作中心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 精河公路段职工集资住宅楼4#、5#、6#、7#楼
二、工程地点: 精河县和平小区
三、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安装进户门89樘、单元进户门9套,(详见附表)。
四、工程造价(包含安装),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造价为人民币 122175元(壹拾贰万贰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 。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日内所有防盗门全部到现场,运输自 20--年8月 19日至 20-- 年 8 月 28 日;安装时间十日,从 20-- 年 8月 29 日于 20-- 年 9 月8 日安装完毕。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2.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2、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
3.1、以实际面积及变更进行结算;
3.2、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 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三十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所有防盗门到现场后,再付百分之五十。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5%作工程保修金一年后返还。
3.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4、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完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4.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十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开展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完工时间。
4.2、完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