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内部餐饮承包经营合同(通用32篇)
(4)国家指定的甲级传染病对餐饮经营构成严重影响时。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严重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拖欠承包经营费累计__个月以上。
4、承包经营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5、承包经营期满后,任何一方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终止合同要求时,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餐饮公司在乙方非承包经营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形成的债务导致第三人向乙方或乙方承包的餐饮公司主张债权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所导致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应当交付的承包经营费中先行扣除,乙方无法扣除或所扣除数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应立即补足,逾期不赔偿的,甲方每日应承担逾期付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2、因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餐饮经营用房和设施设备或提前收回餐饮所用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__%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年承包经营费__%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承包经营费,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5、因甲方提供的餐饮用房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或无权发包该餐饮公司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将餐饮公司转包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拖欠承包经营费累计__个月以上的。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的,甲方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经营租金按照实际承包经营时间以日计算(将年承包经营费按照每年365日平均到日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内部餐饮承包经营合同 篇1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经营场地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包括经营权)发包给乙方具体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所发包的标的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经营场所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场所的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
三、甲方应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乙方应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用途
1、承包经营期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承包经营场所仅作为餐饮营业场所及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经营范围使用。
3、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标的,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继续承包经营,则必须在承包经营期满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经营承包合同。
五、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除交纳房屋租金以外,还应当向乙方交纳承包金
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承包金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承包金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自第五年开始的年承包金是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承包经营期起算之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每月_____日按年总承包金除以十二个月即每月的月承包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六、承包经营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应按时交纳承包经营期间的水费、电费、气费等一切费用(包括因经营承包行为而产生的其他税费)。
七、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以本标的物交接之日交与付乙方,乙方应合理使用经营场所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及装修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
3、承包经营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提前退出承包经营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八、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承包经营标的。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标的: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包经营权转让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无法预交房屋租金。
3、承包经营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在承包经营期满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本次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仍要对外承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4、承包经营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承包标的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经营的场所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交付给乙方时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维修义务属于乙方,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承包经营期满后,将承包经营的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如数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承包经营的场所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标的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承包金总额_____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_____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