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光缆施工合同(通用3篇)
第五条 工程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为国家和省、市(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定额《通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2、 合同价款是通过工程概预算和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确定,工程最终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在进行工程审计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
3、合同价款调整,按相关合同条件中条款规定,并经协商解决。
4、施工中若有需变更的工程须及时通知甲方履行手续(必须由随工员工签证)。
5、工程价款的结算,已完工程经终验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后,乙方在10天内提出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在15天内审查批准,并在5天内办理工程款拨付。工程款拨付办理完后,乙方在5天内与甲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签定工程交接书。
6、工程价款的拨付、时间和金额:
工程价款的拨付方式为支票、转帐支票或电汇,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持工程价款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
7、 材料设备供应
a) 工程主材料及辅材由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自行购买。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b) 供应责任:
材料供应方应保证材料供应不得影响施工,乙方在收到材料时要填写材料入库单(入库单由甲方提供),入库单需由乙方负责人签字。
8、 施工验收、保修与维护
a)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经审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初验;工程初验的期限为收到竣工资料后的15天之内。
b) 工程竣工终验后,乙方对工程所有项目负责保修一年,对于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由乙方承担一切抢修费用,对于非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9、 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经调解后,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如下:
a) 工程中一旦发现分包、转包等二包、三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必须返回全部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b) 工程中发生不可预见问题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计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合同签定后即生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失效。
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应该严格管理自己的施工队伍(包含挂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