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先付定金)(精选31篇)
5.2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 (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 (品牌)的 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 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 (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 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0 销售行为规定
6.1 产品价格
6.1.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 (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 (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 定货流程
6.2.1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 付款条件
6.3.1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 交货期
6.4.1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 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 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15)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 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6.5.3 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6)个月的保质期。
6.5.4 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5 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6.5.6 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 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 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 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 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广告合同(先付定金) 篇2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超市手推车广告牌租赁一事达成共识,并承诺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以下协议:
一、出租超市手推车广告牌所处位置:。?(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出租手推车广告牌时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个月)
三、价款
1、单价:每辆手推车广告每个月租赁金人民币¥元。
2、出租手推车广告数量合计:(个)。
3、手推车广告租赁金额总计人民币¥元。
四、合同价款
1、(不含版面设计费):一次性版面设计费人民币¥2、以上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场地费、安装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不含发票)。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时,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合计人民币元。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同三日内,乙方付清剩余款,合计人民币¥元。
六、广告制作完工时限:乙方签定合同及签署设计稿件、写真小样之日,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完工验收:广告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验收,乙方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同。验收标准为乙方签署
的设计稿件、写真小样。
八、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签约时乙方提供广告版面电子版示意图壹份。
2、甲方按乙方意图设计,经乙方签字认可。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材料,并保护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有权督促甲主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乙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乙方未按时付款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5、甲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广告底架、广告画面的保养维修工作。
6、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甲方有检查维护之义务。
十一、因下列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乙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二、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由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在广告发布期间,广告受损,甲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6级以上地震,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十三、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乙方可选择于甲方拥有衢州市同等价值的其它超市的手推车广告位继续发布。
十四、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
1、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2、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乙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3、广告版面设计图纸以广告审批机关审批通过为准。
4、发布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调整广告设计图纸版面,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高速相关工程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发布期间,乙方需要变更广告宣传版面的以每辆手推车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