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投放合同(精选35篇)
(一)甲方权利任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干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供给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德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别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
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供给广告主的上述材料外,须同时供给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
甲方承诺其供给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占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干具体事项,可以广告投播订单的情势另行断定。
甲方的订单应由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及与其版本一致的广告投播订单,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请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供给书面的相干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带所涉及的他国民事权利的合法应用允许证明。
在广告中应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批准,应用无民事行动能力人、限制民事行动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批准。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法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广告订单。
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以书面签章情势通知乙方,并按该次被撤销广告价款的%向乙方支付相干费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顺延履行。
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丧失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
如延迟发布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任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
3.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提交《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供给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相应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广告样带。
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发布,并记载在案存档。
5.甲方供给的广告样带内容及其表现情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修正。
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将修正后的样带交给乙方。
如甲方不批准修正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正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请求甲方赔偿。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广告投放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使用 新翼银座户外广告位 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内容、位置、规格及期限
1、广告形式: 灯布喷画
2、广告具体地址及位置: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州大道中61号新翼银座
3、广告内容: 以乙方提供并确认的样稿为准。
4、广告规格: 7.6米*17.8米
5、广告数量:
6、时间:略。
7、略
8、亮灯时间:每天:19:00-22:30
9、如图所示:
二、广告位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 广告租赁费用: (合同期内)。
2、 广告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付款方式:
1) 自本合同签订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即人民币65000 元整,即65000 元;
2) 付款方式:现金。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有权出租该广告位。
2、甲方有义务对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的合法性进行核实。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广告文案样稿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广告审批时所需要的必要文件。甲方通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甲方在通知中应列明所需文件明细。
2有权优先与甲方续订合同。
3、乙方有权对所发布广告内容进行修改,但需提前通知甲方,经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负责由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乙方应按期支付广告位使用租赁费。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立即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还任何款项,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2、因一方原因导致另一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损失。
3、如乙方无故延期付款,每逾期壹天,需按逾期付款项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意一项义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方还须赔偿因此对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此广告位只允许乙方相应品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品牌宣传以外任何其他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予第三方使用。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和解释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同意由人民法院裁决。
七、附则:
1、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份地转让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需对本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或变更,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均不产生对本合同之任何修改或变更。
4、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涉及到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做任何使用、复制和传播。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广告投放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数码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共同建设_____数码系列产品的终端网络形象,共同打造“_____”数码行业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开拓无限商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给予1.5%的比例作为乙方的地方性广告形象和促销费用。
2.2 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免费提供一定比例的广告宣传品。
2.3 甲方免费提供“_____”的VI手册(VI光盘)予乙方,以作为乙方_______________地方性形象建设的统一资料。
2.4 除本合同书规定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终端市场建设的情况作相应的政策和决策,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5 甲方有权对地方性广告的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费用的权利。
3.2 乙方有义务垫付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制作和地方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3.3 乙方务必按甲方的VI手册(VI光盘)上统一的商标、颜色、图形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不得擅自更改。
3.4 乙方务必对自己区域范围内的“_____”终端形象进行管理:
3.4.1 制作给予二级代理商(经销商)的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务必保证展示时间达壹年以上。
3.4.2 海报的展示时间务必达两个月以上。
3.4.3 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牌的广告品布置在甲方的展柜或展架上,也不得将任何品牌的产品摆放在甲方的展示柜内(上)或展架上。若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将重新审核对其广告宣传品的发放,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3.4.4 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终端形象损坏,经甲方查实,将从其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制作费用。
四、广告和促销费的申请
4.1 乙方在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示柜等)或做促销活动前,务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参见申请表),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