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合同书(精选26篇)
2、乙方生产、制作钢结构过程中,甲方付款提货,且甲方累计所提货物的价款不得超过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货款数额(定金除外)。甲方最后一次提货前,双方办理结算,货款应全额付清,乙方财务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并确认后,安排发货。
3、如甲方在现场安装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
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完整、详细的工程施工图纸壹套。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提货、验货,支付货款、办理结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在变更实施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按实结算。甲方书面通知前产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乙方价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需交乙方审核,对乙方提出的图纸错误,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后12小时内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甲方最后提货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内未提完所订的全部货物,甲方应在最后提货期限届满后7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提货时,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涨价后价格结算;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内钢结构构件的材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数量、包装等具体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加工完后,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2、乙方负责成品构件的捆扎、装车等工作。
3、乙方在钢构件出厂时,需提供所采购钢材的材质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技术资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带MA章的探伤报告及第三方材料复检费)。
4、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供应第一批构件,供货要求详见甲方书面需货计划,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全部钢构件供完。
八、质量验收
1、甲方在钢构件出厂前进行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由于运输的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解决。
2、质量异议期限:甲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派员到现场查验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甲方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货物质量问题为由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缺陷,乙方仅对质量缺陷产品本身的价款损失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
九、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及原材料、构件报废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直接损失。
3、乙方无故延迟交货的,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任何一方不得毁约,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对方将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货款付清后自然终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钢结构合同书 篇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所属工程概况
1、本合同加工的材料将用于(以下简称“工程”)中。
2、材料使用地点为工程所在地点
第二条、承揽方式及内容
1、承揽方式: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加工方式,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乙方负责制作、抛丸除锈、油漆喷涂(普通醇酸漆两道60μ)、成品装车工序,不含第三方检测。其中螺栓等配件由甲方自理。
2、承揽内容:工程钢结构主结构(钢柱钢梁)和次构件(系杆、柱撑水撑、套管、隅撑)的制作加工,不包含屋面檩条和拉条、斜拉条、天沟。
3、交货地点为广西恒源钢结构有限公司厂内 ,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运费,运输前的装车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每吨不含税单价元整(¥元/吨),含税单价为(¥元/吨),税率为%增值税专票。乙方已熟知了本工程的所有技术要求和工期要求,并明确该单价中已包含乙方按合同完成承揽内容项下工作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2、合同价款:暂定加工量为吨,暂定合同价款为 (¥ 元),不含税。
3、以上单价不包含安装费、卸车费。
第四条 、交货时间
乙方应按照下述约定的时间完成承揽货物的交付:即具备加工条件后日历天完成。(按甲方现场需求顺序发货)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合同总价的%(¥元,大写:)做预付款,甲方提货前,应支付所提货款的费用;甲方向乙方提最后一批货前,须支付完所有构件的加工费(含已支付部分)。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结算:本合同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以钢构件产品理论重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承揽内容相应的图纸壹套。
2、按合同规定支付构件加工款,按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负责按时解决乙方书面提出的图纸设计问题。
4、对于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增加承揽内容,工期经甲方确定后相应顺延,合同已有相应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执行,工程量据实结算。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承揽内容项下全部的加工作业,并包括为完成作业所需的辅助材料的采购、放样、下料、成形、焊接、校正、探伤(自检),除锈和油漆。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加工,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质量和加工顺序的具体要求加工生产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和配套。
3、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乙方原因造成构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整改。
4、乙方应严格按交货计划进行加工,构件出厂前甲方应派人验收,如不派人验收,构件出厂后,视为验收合格,如现场发现构件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_)和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进行加工,达到合格标准。
第八条 、验收和交工资料
1、验收:乙方应在每批加工完成后1日内通知甲方安排初验。甲方至乙方工厂对产品数量、外观及基本质量标准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允许装车。
2、交工资料:交货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构件的出厂合格证。
第九条、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制作完成后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及时提货,逾期20天以上,乙方对货量每天收取10元/吨的场地占用费;逾期2个月以上且甲方无法支付完所有货款的,乙方有权利处置余下货物。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钢结构合同书 篇13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