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施工合同模板(通用32篇)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模板 篇17
施工合同书工程名称:
__年__月__日
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合同工期加工__作日期:从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全额预付款次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程安装日期:从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且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总日历天数_日历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执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要求。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工程量增加:
1、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追加工程量,在施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发生原因、追加金额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追加的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材料预付款;
2、材料进场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竣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至工程总造价(含工程量增加)的95%
4、留5%作工程质保金,保修期(工程竣工之日起壹年)满十四日内付清。
第六条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办理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将施工所用水、电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现场半径30米内,并承担承包人施工发生的全部水电费;
(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__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其他申请批准手续;
(4)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向承包人拨付足额工程款。
第七条承包人工作
(1)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2)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遵守____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按实顺延。
1、发包人未能协调准备好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电或累计超过8小时;
5、不可抗力因素。
第九条安全责任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后,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4、若发生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协商解决;
5、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____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发包人办公室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有效。
发包人:(签字、盖章):承包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钢结构施工合同模板 篇18
发 包 人:(全称)
承 包 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程技术参数及材料规格要求见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不包括
6、合同工期:①开工日期:大约确定为 年 月 日。正式开工日期应在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经双方书面确认之日为准。
②竣工日期:经双方确认的开工日期的第三天开始总日历天数 天内完成。 ③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现场驻工地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a、发包人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不能向承包人交付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人进场施工者。
b、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c、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无故拖延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e、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f、因雨天、下雪天、冬季无法施工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g、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者。
h、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如土建方等)或因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合同价款:本工程总造价计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该工程总造价中由承包人生产钢结构系统造价为(大写) ¥: 元;提供钢结构工程安装劳务费造价为(大写) ¥: 元。该造价根据图纸和预算,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一次性终定价。但如果发包人设计发生变更和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总价作相应调整。
8、发票开具:依据国税发[20xx]117号文件规定,由承包人生产钢结构系统造价开具增值税税务发票;提供钢结构工程安装劳务费总价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变更、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工程变更: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和发包人工程量增加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
2、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在承包人没有加工制作的前提下,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5、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6、发包人代表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定。
7、发包人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价款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