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许可合同(一)(精选32篇)
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同意向许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 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
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应立即向许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将使用后附的,由许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 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接受被许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向被许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向被许支付的高时,被许有
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保证在未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所有权及许权利的保护
1.被许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保护被许,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同意之前,不应
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同意向许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
未得到许书面同意,被许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免受损失。被许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 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同时
也为被许)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将向许提交以许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同意。许有权要求被许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
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
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寄给许一定量的产
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同意。向许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在未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要求,将向许提供不超过 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 公司 年",或其他许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
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同意。许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权力和被许责任的放弃。
2.被许同意与许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或许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应许要求,由许承担费用,以许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要求,以被许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
视作向被许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保留。被许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被许将采取
一切许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发明或使用,而许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或被许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同意,在没有得到许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在没有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要求,被许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提出
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无偿还能力,或被许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