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书(通用35篇)
3.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疾的,由甲方发给残疾金。乙方因工残疾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 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 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权益的;
(4) 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 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 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 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 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 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书 篇33
单位名称
职工姓名
甲方名称:
所有制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现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共—年。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需要,在__岗位,从事__工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小时工时制,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劳动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劳动保险费。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甲方培训费。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