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技术许可合约(通用34篇)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业性生产开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终止的期间,提成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提成费。(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3 技术资料是指甲方拥有和/或开发的正受保护或不受保护的图纸、说明、技术数据、程序、技术和质量标准和其它的有据的技术信息,包括计算机程序、专有技术的解释和说明、涉及到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等方便的信息,甲方对披露上述资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权利。技术资料的具体描述,详见附件二。
1.14 技术服务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详见附件三。
1.15 技术培训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培训,详见附件四。
第二章 许可授予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乙方同意从甲方获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的专有技术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数据和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
2.2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将合同产品出口到_________(国家)。
2.3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甲方对专有技术的改进。
2.4 甲方不得禁止乙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专有技术和改进技术。
第三章 价格和支付(适用于一次总支付)
3.1 考虑到甲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该款项以电汇方式通过乙方银行转至甲方银行。具体分项如下:
3.1.1 许可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2 设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3 技术资料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4 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5 技术培训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与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提供等所有支出与费用,其技术资料价格为ddu目的地机场交付价。
3.3 本章第3.1条a、b、c、e项所规定的合同价格将由甲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给乙方:
3.3.1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a) 甲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甲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乙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2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a) 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b)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3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a.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
b.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4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a.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保证到期的证书一份;
b.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条d项规定的技术服务费在甲方的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每_________月且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由乙方按照实际应付款支付给甲方:
3.4.1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工时卡”一份;
3.4.2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据合同甲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和/或赔偿金,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中扣除。
3.6 所有在乙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所有在乙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 技术资料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须用公制、英文制定,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ddu目的地机场价格条件(199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交会,技术资料的内容、份数和交付时间表等,详见合同附件二。
4.2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多次搬运、长途运输、防潮、防雨的包装。
4.3 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4.3.1 合同号:
4.3.2 收货人:
4.3.3 目的地机场:
4.3.4 标记:
4.3.5 以公斤计算的手重:
4.3.6 箱号或件号:
4.4 甲方应在每件包装箱内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注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4.5 在交付技术资料前一周,甲方应将此次所发运的技术资料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和预计到达目的地机场的时间等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
4.6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甲方应将合同号、交付日期、航空提单号、航空提单日期、航班号、文件代号、批号和重量等详细内容用传真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特快专递航空提单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机场在航空提单上的印戳日期视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日期。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4.8 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甲方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4.9 如果技术资料可以由甲方当面直接交给乙方的,甲方应提前将其意图和预计交付的时间用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当面交付的具体签收形式和其它细节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4.10 如技术资料在交付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甲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乙方。
第五章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5.1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表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三。
5.2 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3 如果甲方所派遣技术人员被认为不称职,甲方应自费并且毫不迟延地予以替换。
5.4 甲方技术人员在华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工作现场的规章制度。
5.5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的有关工厂进行培训,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并尽自己最大努力使乙方的技术人员掌握本专有技术。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和待遇、内容、时间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四。
5.6 甲方应为乙方的培训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接受培训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7 乙方接受培训人员在甲方国家期间应遵守甲方国家的法律和甲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六章 验收考核
6.1 为了验证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甲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在乙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应在技术资料交付后_________天内根据合同附件五规定的程序进行。
6.2 考核前,双方应根据合同附件五的规定审核考核的可用设施、技术人员和必要的原材料,双方授权代表应共同签署一份确认声明。
6.3 如果经考核各项验收标准符合规定,双方授权代表应在验收考核通过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考核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经考核任何一项验收标准不符合规定,甲方应在第一次考核失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协商的任何时间自费组织进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数最多不得超过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甲方应按照合同
附件一的规定赔偿乙方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违约金后签署验收证书,但甲方的保证义务并没有免除。
第七章 保证与索赔
7.1 甲方保证是本专有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并且有权许可乙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