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范文集锦(精选30篇)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挂靠经营合同范文集锦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基于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决定将授权于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挂靠经营项目乙方以甲方名义与公司签订《合同》,该合同涉及项目。
第二条挂靠经营方式
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独自组建经营团队并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就乙方经营项目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台账;
3、乙方以甲方名义经营项目设立一个单独的银行账户,甲方对该项目经营中所有资金往来进行管理;
4、乙方对经营项目拥有所有的决策权;
5、乙方向甲方交纳挂靠经营管理费;
6、乙方经营项目在经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应纳税费)、人事纠纷、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等,概由乙方享有与承担;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诉、行政处罚,乙方应承担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律师费、诉讼费。
第三条挂靠经营期限经双方商定,本次挂靠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挂靠期满,如乙方在挂靠期内以甲方名义订立的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乙方应另行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挂靠经营管理费用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挂靠经营管理费,无论乙方盈亏与否,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元。但是,起始和结束月度不足一个月的,则当月的管理费按当月管理费金额除以当月天数再乘以实际应纳管理费天数计算交纳。乙方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纳上____月度的管理费。挂靠经营期限最后____月的管理费在甲乙双方办理了挂靠经营项目结算后____日内由乙方支付甲方。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经营团队的关系本合同项下挂靠经营项目的经营团队由乙方自行组建,乙方以甲方名义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保险福利等由乙方支付。乙方聘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伤亡时,由乙方依法给予劳动者补偿及赔偿。如果乙方经营团队人员因与甲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与甲方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最后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财务会计甲方就乙方挂靠经营项目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台账,在该台账中,乙方应支出的费用为:
1、支付《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费用;
2、乙方聘用人员工资(包括奖金、加班费)、保险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有用人单位交纳的保险);
3、乙方经营中产生的差旅费;
4、乙方经营中应交纳的营业税和(或)抵扣后(如有)的增值税;
5、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支付给甲方的挂靠经营管理费;
6、依法应给予其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伤亡时的补偿金及赔偿金。本条上述乙方应支出的费用经乙方书面申报确认后可列入财务会计账目。除本条上述乙方应支出的费用外,甲方应将结算后的剩余部分全部给付给乙方。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之挂靠经营管理费;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但不得参与和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甲方协助乙方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乙方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
4、乙方在以甲方名义挂靠经营时,因经营行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纠纷的,甲方应当给予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仲裁等文书上盖章)解决,但因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所需印章、发票及资料等;
2、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挂靠经营管理费;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纪守法,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因乙方经营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挂靠经营合同范文集锦 篇7
挂靠方: 身份证号码: (下简称甲方)
被挂靠方: (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挂靠乙方经营一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愿共同恪守执行。
【分公司设立】
第一条 甲方以乙方名义于 省市 县、区 镇、街 路 号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为 经营范围为 。
【费用负担】
第二条 自分公司设立至分公司注销整个期间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办费用、日常管理费用、人工工资、政府税负等均由甲方承担。
【经理委派】
第三条 为便于甲方对外经营,由分公司经理由甲方指派为分公司经理,在分公司经营期间,经理负责对外经营,但不得与乙方利益有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客户资源或乙方已经投入开发市场,甲方不得接触或进驻等。
【管理费用】
第四条 在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因使用乙方品牌资源,应向乙方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依一个季度交纳一次,每个委度管理费为元,第一季度于合同签订之日交纳 元,包括第一季度的管理费用 元和保证金 元,如无违反本协议,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无息退还;第二个季度管理费用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日前交纳。依次类推。管理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季度管理费用的10%作为滞纳金,在第二个季度开始前仍未交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自负盈亏】
第五条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甲方的债权、债务纠纷导致乙方承担清偿责任或损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营范围】
第六条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应当依分公司核准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与法律、法规、政策、地方法规、当地政令禁止或限制经营的行业或项目,否则,甲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商誉保障】
第七条甲方负有维护乙方商誉的义务,在经营期间,如与第三方发生争议,应当以乙方利益为重,及时采取措施和妥当之办法化解纷争,维护乙方商誉,如不能解决时,应及时书面向乙方报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诚信保障】
第七条 甲方为保证在经营期间不因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增加乙方负担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愿以作抵押担保,在分公司注消后并就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前,无任何负担对第三方债务时,担保终止。但若甲方隐瞒或因甲方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债权人未及时主张的,在法律给予支持下,甲方仍应承担清偿或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情形,乙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并不免除甲方应承担的债权、债务清算、赔偿和法律责任。
【生效与终止】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正式办理完毕抵押担保生效,本协议自分公司所有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并无任何法律诉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正在诉讼、仲裁、执行等本协议终止。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乙方的品牌或公司字号抑或其他资源,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