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信托合同(精选24篇)
五、收益分配
(一)账户总额小于 元(大写: ),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二)账户总额在 元(大写: )至 元(大写: )之间,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 元(大写: )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三)账户总额大于 元(大写: ),大于 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 +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 +总账户收益的一半);
(四)以 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账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五)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
虽然条款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一)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二)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受托方)(签章):
乙方(委托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个人财产信托合同 篇4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
乙方打入账户________元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_________× 15%=_________)。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________元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一)账户总额小于_________元,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二)_________元大于账户总额大于_________元,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_________元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三)账户总额大于_________元,大于_________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_________+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_________+总账户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账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五)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
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一)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二)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甲方(受托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个人财产信托合同 篇5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地址或住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他益受益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 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信托计划”);
2.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 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信托合同”)以及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交付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成为该信托项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对该项目项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内的信托受益权;
3.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遴选产生了 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将依照法定程序由 公司董事会聘任。
为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在 公司建立对经营者的良好的激励机制,委托人共同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财产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共同自愿将其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与信托投资公司分别签署的《特定受益类信托合同》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规定,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理念,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本合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以建立对 公司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机制,从而促进委托人投资收益的实现。
为实现上述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共同确认并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给予经营者信托受益权,并共同指定、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上述信托受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