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公司劳务合同范本(精选32篇)
2、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法规、文件,按时召开安全会议,落实安全措施,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保证行车安全。
3、加强对乙方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如发现有参与黄、赌、毒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解聘,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4、合理安排乙方的作息时间,保证乙方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以确保行车安全。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驾驶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以便登记存档,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坚持安全行车“三检查”,特别是“回场必检”,尽职保护车辆掌控好车况,为旅客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甲方的信誉。
2、乙方应提前到站做出车准备工作,以确保准时发车。驾驶员在出车前检查车况,一定要先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油、水、皮带等是否充足和发动机是否正常后,再发动机头5—8分钟后才行,到终点站后延迟2分钟才熄火,保护发动机是驾驶员重要的职责。若发动机油异响时,立即向甲方管理员汇报,不得私自出车,若因没有汇报而造成发动机损坏的,乙方必须按发动机损坏部分维修费用的50%赔偿甲方。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技术考核所指定的操作规程,不定期以车尾为位,组织安全活动,落实安全。确保安全行车,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无故不参加安全列会学习者按旷工处理。第一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0元,第二次扣工资100元,第三次扣工资150元,若一年内四次不参加学习者,予以解聘。
4、驾驶员在行车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根据陆汕车队月奖励安全奖200元。中途辞职的不得享受奖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金,4000元以上扣除半年安全奖金,10000元以上扣除全年安全奖金,老驾驶员工每年按500元另计,逐年递增,安全驾驶奖金年终结算,但在春运结束后领取。
5、驾驶员操作不当,不带安全带、行车打电话、吸烟等,不按车道操作行驶、冲红灯责任自负。超速行驶被拍照后罚款,第一次由车队委托办理,超速行驶罚款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费用从工资扣除。第二次起由驾驶员自行办理,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负50%,若是停车上下客违章罚款由甲方自负。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交警部门裁定责任,负担事故经济损失部分;负次要责任的按20%,同等责任的按30%,主要责任的按40%,全部责任的50%。经济赔偿损失按保险索赔后余额计算。对于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给司法部门处理;导致判刑或吊销证照的,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贴,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如被交警扣驾照3个月以上的应给予辞退。
6、乙方应坚持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真诚为旅客服务,确保旅客乘车的安全、舒适,对有坑害、攻击等侵犯旅客权益等行为出现的,每接到旅客投诉,经查实,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元;对给甲方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凡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市级上媒体曝光的,将扣除乙方20__元的安全保证金并开除。
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理的经营管理宝贵意见,以及反馈行车的情况,以提高安全行车的质量,更好地为旅客服务。
8、肇事司机逃逸,不配合车队做事故处理工作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全部行车安全保证押金,并予以解聘。
9、乙方在出车时应带齐证件及发车单证等手续,行车过程中,如发生违章,导致该车被罚款的,罚款由当班司乘人员共同负担,不带安全带罚款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10、乙方在使用、保管、保养车辆及牌证、工具、及车上安全锤、资料和其他物品时,应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发动机、底盘整洁及附属设备、随车备用工具等齐全、完好有效,保护车容整洁,妥善保管证件,热心爱护,如有遗失或损坏应按价赔偿。
11、辞工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前30天提出辞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辞职。(备注:春节前45天不可提出辞职)
五、双方按本合同确定的权力与义务执行各自的职责,乙方在驾驶本队车辆工作时间内甲方负责,驾驶车辆工作范围以外发生的一切事项乙方自负。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并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共同责任,甲方先提供司机个人意外保险一份。司机在甲方聘用工作一年由甲方支付保险费,离职、辞工后保险不在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对公司劳务合同范本 篇28
劳务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生产过程与交换过程的统一,消费过程可以独立于外,如服装加工,家具制作等等。还有一种是劳动者的劳动与购买者的消费同步,劳动者提供使用价值的过程,如饮食、理发等等,劳动行为以劳动成果的形式呈现。
正规公司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地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内经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面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延长乙方的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10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