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店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通用32篇)
8.5 委托期限内,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6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乙方同意自应付款之日起给予甲方 天的宽限期,宽限期满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7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未协商或者未重新达成协议的,则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收取的定金、厂家等来源于该商城的收益时,则应在甲方催告后 日内将扣留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总额的 %违约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项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则在合同解除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扣留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项二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2 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分之 1 的违约金。
93 乙方或消费者、厂家收取任何费用、甲方有权警告乙方、。
9.4 除上述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项下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5 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符合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时,违约金应分别计算。
第十条 甲乙双方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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