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电梯住房装修合同(精选30篇)
2.3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乙方承诺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装修期限及进度协调
3.1 装修工期 个日历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2 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与其他项目装修人员协调配合,避免产生进度、场地、工序衔接等方面的冲突。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乙方与物管之间的关系。
4.4 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装修审批手续。因甲方未履行此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7 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4.8 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按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装修质量,按期完工。
5.2 装修中的所有事宜均由乙方直接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乙方负责装修的
5.3 保护好房屋原有的门窗、管道、电线、灯具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因乙方装修原因造成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5.4 装修施工的时间和出入小区的手续应遵守物管的规定执行。
5.5 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7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野蛮施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乙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5.8 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物管指定的位臵、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修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6.1.2 不可抗力;
6.1.3 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6.1.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7.1 工程质量
7.1.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7.1.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1.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7.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标准验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8.1.1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8.1.2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的验收;
8.1.3 竣工验收。
8.2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3 保修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9.1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9.1.1 本合同签订后,预付 元。开工当日,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
9.1.2 完成50%的地砖铺设后的二日内,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
9.1.3 完成全部的地砖铺设后的二日内,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
9.1.4 竣工验收(物管验收)后三日内,双方结算,结算后二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
9.2 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出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9.3 甲方只向乙方或持有乙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支付工程款,其他人员无权向甲方索要工程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0.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修理期间,甲方付款期限顺延。
10.4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共同签订时间:
共同签订地点:
个人电梯住房装修合同 篇2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