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技术入股合同(精选33篇)
4、乙方全权负责养生馆的经营、管理,全力支持甲方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
六、股权及收益分配
养生馆属于双方共同开发和经营,经营管理与营销价格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参照国家技术合作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按经营税后利润的4比6确定股权,并按此比例进行分成,其中:甲方占40%,乙方占60%。
2、正式开业后的初期经营收入不产生利润或亏损,收入不能支付继续经营费用时,不再由乙方独立承担,则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共同承担。
3、合作期间,合作养生馆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作财产,为合作经营使用。合作财产在合作期未满不得清算与分割。
4、合作期满如甲乙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则双方应根据当时的市场条件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5、本合作养生馆经营期间税后利润提取5%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再次装修更新、弥补亏损等支出。再提取5%公益金,用于合作人和职工的福利支出。正规使用后或合作期满,剩余的公积金与公益金,经双方协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取。公积金或公益金不属法定提取项目。
6、养生馆筹备期间与经营期间所涉及费用支出归养生馆经营成本。
7、执行经营管理的甲方应当向不参加执行经营管理的乙方报告经营管理执行情况以及合作养生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双方为了了解合作养生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任何一方有权查阅合作养生馆的财务账簿,经营管理必须做到收支透明。
8、不参加合作养生馆执行经营管理的乙方有权监督执行经营管理的对方,检查其执行合作经营管理的情况。
9、养生馆亏损,按合作人投资比例共同承担责任。
七、下列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作养生馆名称;
2、处分合作养生馆的不动产;
3、转让或者处分养生馆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作养生馆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任何一方将合作权向继承人或另外第三方转让时,必须经对方审核同意后,对方有优先权。否则,只能选择无条件自行退出。
八、退出合作或解除合约
1、退出合作,任何一方没有非常特殊原因(如发生人身意外,没有行为能力)不能擅自退出,退出时由继承人承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
2、如因经营不善提出退出,除原乙方投入份额归乙方所有,合作期间积累的财产不得分割归养生馆所有(原乙方投入份额归乙方所有),还必须承担经营不善的债权债务后再行退出。
3、合作期满或必须解除合约(如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合作养生馆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分割财产。
九、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养生馆内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全部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养生馆内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以及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约后应全力配合养生馆的筹备和经营,不得将专利技术它用,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中途退出。
2、乙方收到甲方的保证金后若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筹备,并开始营业,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退还甲方保证金。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养生馆分部,否则,在合作期满后,不退还保证金。
4、合作期内,因甲方技术问题,长期无法支撑养生馆的经营,导致亏损,解散时,甲方保证金作为减轻或弥补乙方投资的损失。
十一、其它
1、合作期满,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乙方应退还甲方的 万元保证金。如继续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议。
2、合作期满,乙方如继续使用甲方《 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标准另议。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方专利技术相关认证、批文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专利证编号: 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20年 月 日
个人技术入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__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个人技术入股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