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租赁合同最新(通用34篇)
7、甲方车辆发生故障时,甲方必须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给乙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
8、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9、对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10、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事实情况予以补充附件。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最新 篇27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带给_座的_车_辆,允许载人数为_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共__元
费用包含(__)、不含: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带给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食、宿(二天以上)问题。
2、为确保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50%保证金__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50%做误工费)。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100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100元,超过5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遣;务必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必须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丙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职责,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职责,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x月x日起生效,至x年x月x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状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最新 篇28
承租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担保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出租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___
租金标准:__________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__________
终止时间:__________
限驶公里:__________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_____
付款约定:__________
备注: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季、______元/______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