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合集(精选28篇)
(二)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服装店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___________负责收银、__________负责管理、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____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服装店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服装店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双方确定后,银行帐号由_________保管、服装店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服装店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
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服装店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总共两页、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合集 篇26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为了拓展建筑装饰工程业务,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合作经营目标,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的设立及承包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分公司的设立
1、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成立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独立核算。
2、 设立分公司需要场地、办公设施等由甲方负责提供,资金由乙方提供。
3、 设立分公司需要总公司提供的总公司的相关工商资料及设立申请书等注册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二、 承包经营的范围、形式与权限
1、 乙方承包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国内,但凡是涉及特公司的项目均由总公司承建,包括本条所述的分公司经营区或内的该公司的项目。
2、 分公司主要经营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核定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乙方在营业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3、 分公司的承包形式为经济责任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负责经营、业务、办公、劳资、税务等所有运营费用,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
4、 乙方需要保证合法经营,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季度第一个月 号以内,乙方应将分公司上一季度的工程报表、财务对账单与流水账册、业务管理报表等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如有必要,甲方有权要求核实原件和相关凭证。
5、 分公司的出纳由乙方任职或甲方指定及更换,公章由出纳管理,分公司应建立相关公章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三、 承包期限、股权分配
1、 乙方承包分公司无固定期限,既从 年 月 日起。
2、 除国家税收以外,管理费由乙方自由协定,合同由甲方财务人员监督、保存,所得利润按股权分配。
3、 乙方承包分公司期间每年所产生的利润按比例第一年上交利润 30 %(因市场近期需要开发投入费用较高),第二年至以后按比例固定上交利润 50 %。
如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末及时支付相关税款、末及时支付员工工资及社保、末及时清偿经营期间的`债务、末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等,甲方有权行使相关的权利。
四、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乙方承包经营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协助乙方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
2、 根据甲方的现有条件,提供承接装饰工程业务所需的各种证件、资料,做好业务支持、服务与配合工作。
3、 对分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4、 负责财务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办理银行开户和外出经营税务等手续,按规定代扣代缴各项税费,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5、 有权对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必要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6、 为乙方提供分公司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承包经营所需要的其他工作服务。
7、 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关的利润。
五、 乙方权利义务
1、 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当地的注册、备案、银行开户等手续并承担其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备案费、劳务工资保证金等)负责办理分公司本身经营活动中其他手续的申报、申办事务。
2、 负责分公司办公人员的配备,负责分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拓展,承担分公司的一切投资与运营费用。
3、 严格遵守国家与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信守工程合同,维护甲方的利益和信誉。
4、 遵守甲方的业务、工程、财务等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支付相关费用,按时上报工程报表、财务对账单与流水账册、业务管理报表等。
5、 负责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担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质量、环境、安全健康负责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安全、质量关。同时做到施工资料与施工进程同步,建立完整的施工资料档案,并在竣工后 日内将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存档。
6、 负责在建项目与建设方、监理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处理好内部劳资关系和对外供求购销关系,不拖欠工人工资,不拖欠材料货款。
7、 负责甲方领导对分公司的常规巡视、专用或职能人员对在建工程的例行检查。
8、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将分公司转包他人或设立分支机构,不得私刻公章及伪造印章及伪造公司证明、文件,不得将工程款挪为他用,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对外融资、借贷与担保,不得对外签订低于成本价的低价工程合同及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合同、文书、文件。如有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六、 违约责任
1、 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经营,如乙方超出约定的经营范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超出经营范围项目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之付违约金。
2、 乙方应合法规范经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维护甲方及分公司的声誉,如乙方经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原因给甲方及分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