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采购合同(精选30篇)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公司产品采购合同 篇26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代表经过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红糯米样荔枝公斤,其中一级、二级各半,每种各公斤。一级的每公斤元,二级的每公斤元,总货款为万元人民币。
二、乙方于年月日用汽车直接运往甲方所在地,运费由乙方负担。荔枝用蔑竹萝包装,每只竹箩计价4元,由甲方负担,乙方以4折回收旧竹箩。
三、甲方过秤验收后,在3天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全部货款及包装用竹箩费。
四、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乙方拒不交货,应处以总货款20%的罚金;数量不足,则按不足部分的货款20%进行处罚;质量不合格则重新计价;逾期交货则每天处以货款5%的滞纳金。
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拒不收货,则处以总货款20%的罚金;逾期付款,则每天处以货款5%的滞纳金。如因自然灾害或特殊情况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总货款10写的损失费。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代表:
鉴证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所(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产品采购合同 篇27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计量单位、具体规格型号、数量。
略
1、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照___(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
2、货物的包装物的供应:包装物随货出售,由乙方负责货物包装物供应。乙方应供给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
二、交货规定
1、交货方法:由乙方送货;
2、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货物相关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天内完成交货,并附上双方约定的、记录货物相关事项的资料。。
5、当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全部或部分的货物,或者存在这种可能性时,乙方应及时将原因及预定交货日期通知给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迅速制定必要的对策。
三、验收方法
1、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到交货地点且甲方确认收货后___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商标、型号、规格及性能等进行验收,签署检验报告。如乙方未按约定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检验的,应视为乙方对甲方单方检验的结果予以确认。验收标准执行合同规定的货物质量标准。
如发现乙方所交的货物有任何不贴合合同规定之处,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或退换货的依据。
检验报告仅证明乙方所供给的货物截至出具检验报告之日时能够按合同要求予以理解,但不能视为乙方对货物存在的潜在缺陷所应付的职责的解除。此检验不作为对货物内在质量认定的依据。
2、乙方所供给的货物应充分满足甲方使用的要求,确保供货货物的尺寸、规格、质量贴合合同规定,甲方发出的询价函与乙方发出的报价书中规定的资料与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本合同内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___月,自验收经过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间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或退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天内免费派人维修、退换贴合质量要求的货物。
四、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已含税)为¥___(大写:___)。其中不含税价___元,税率___%,税额___元。
总价指甲方的交货价格,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格、通关费、包装费、物流费、装卸费、保险费、在甲方指定场所的安装调试费、必要的培训费以及增值税等一切费用。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下全部义务的情形下,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合同金额是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供给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___%。
3、质保金:本合同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___%,合同质量保证期结束后,甲方支付合同尾款。前提是,乙方应完成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维修和退换货等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