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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法人(通用32篇)

2024-03-11 20:26:58合同范本打印
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法人(通用32篇) 一间公司的法人也是有机会变更,但变更法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因此公司需要变更法人的时候必须要能够开一个决议来通过确定,为你介绍有关股东会变更法人决议范本的内容。....

  五、甲方在合作期间从乙方公司获取的商业秘密在签订本退股协议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从事造成有损乙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本退股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使用 有限公司的商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有从事 行业,在登记公司名称时,不得自行使用“ 有限公司”字样作公司名称。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七、本协议签订前后甲方所有的个人债务应当自行履行完毕,因其履行个人债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诉讼、仲裁均与 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关。

  八、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主体均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且甲方收到退股金后生效。

  甲方(签字和手印):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法人 篇29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广州联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46号金豪商务大厦20__-20__室。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rmb元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法国)罗格朗别墅智能家居,罗格朗酒店、公寓智能家居,罗格朗开关面板、奥特系列,酒店弱电系统工程集成,别墅智能化周界防范、视频自动跟踪、电子围栏、远程控制。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对修改公司合同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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