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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书(通用33篇)

2024-09-15 01:18:45合同范本打印
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书(通用33篇)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

  3.被许同意,仅以许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书面要求,被许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授予的许可。  

  第八条保证  

  1.许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  

  2.许对被许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第九条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  

  1.被许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____________美元。被许应向许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第十条广告;宣传  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XX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希望得到许保证。如果许在被许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被许和别的被许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第十一条

  第三方侵权  被许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独享的权利,但许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纠纷的解决:  

  2.合同的修改:  A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  B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  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  被许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  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  被许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不利的条款。  

  9.通告  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  若寄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  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  甲方(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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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书 篇33

  许: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  _________(被许)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使用,且________(被许)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  本合同许是________(许)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 许可  

  3.1 许允许被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 被许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 期限  

  4.1 被许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

  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 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须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许支付该年度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不需向许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许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 许义务:  (a)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造成任何损失,许保证使被许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进行赔偿。  (c)许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要求,在被许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 被许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所有。  

  6.4 被许义务:  (a)非经许同意,被许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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