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工合同合集(通用30篇)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公司用工合同合集 篇8
(公司,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吕梁市有关劳动法规、规章制度,聘用(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
1.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日起1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证时还需交公司经理一份,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薪金,向方向发展。
(二)在合同期间,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他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并且乙方每月可以公休4天。
(二)每月全勤有全勤奖100元,若每月公休超过4天按实际天数扣工资或情况恶劣者开除。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
加班工资=基本工资/30天/8小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延长工作时间:
1.如为完成公司大客户广告设计制作任务的;
2.如为完成政府或其他单位下达的紧急设计制作任务的。
3.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4.如生产设备、交通运输路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设计制作;
5.如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6.如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间内有公司给予每个月4天的公休假期;
设计师及助理不得同一天公休;
公休前2天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形式公休要求,经理批准即可公休。
五、其它协议
其它协议参考《名扬天下广告传媒制度》。
签字:
甲方:乙方:
该公司章:
时间:年月日
背面黏贴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用工合同合集 篇9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际每周工作5天(40小时),休息2天。
2。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 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日。
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按《 》规定执行。
2。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在企业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2)乙方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按培训费的100%赔偿。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如乙方出境培训,培训费项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