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产品供货合同(精选31篇)
sgs中国营业机构(sgs-cstc)联系方式如下: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
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 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账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新连锁商业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处理
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
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 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账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附件(略)
卖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货合同(商品进口)
供货合同(商品进口)
钢铁产品供货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粮食产品供应经销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负责所需产品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具体品种由双方随时商定。
二、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本区域内进行销售。
三、结算方式:甲方需要订货时,需向乙方告知采购品种、数量及具体要求,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后,向乙方预交本期货款总额的款结算时并入总货款进行结算),剩余货款在所供商品到达甲方指定位置验收无误后给予付款。
四、产品验收方法,甲方在预定品种时,由双方协商确任质量标准,具体要求,按样品生产加工。
五、产品包装物由甲方方提供。乙方提供包装物印制所需企业相关资料。
六、货物运输:双方临时商定。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预交货款定金后,双方确定交货时间,将产品备齐,如乙方不能按期供货、每拖延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次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向乙方告知采购品种、数量商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位置后,此单商品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以上协议,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实事及特殊情况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以上协议望双方认真执行。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钢铁产品供货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署地:上海市黄浦区
一、产品
甲方向乙方购买附件一所列产品,乙方保证该产品为原厂家生产,并符合原厂家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二、包装和运输
产品均采用原厂家出厂时的标准包装。如甲方有特殊包装需要,需在签署本协议书时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新包装事宜。
产品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下列交付地点和交付客户(最终用户)。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运至下述地址即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
交付地点:
交付客户:
联系人:
三、交付和验收
1、乙方承诺在年月日之前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甲方或最终用户应接收产品。如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但甲方或最终用户拒收产品,则自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之日即视为产品交付。
甲方或最终用户(包括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工作人员)填写收货确认单,或者在乙方的物流配送单据上予以签字或盖章,即视为产品交付的完成。
2、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日内对产品进行安装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安装验收。
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上述时间内未对产品组织安装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四、产品的保修
产品按原厂家标准保修。
五、货款及支付
1、本协议项下产品总价款为。采用如下方式支付:
(1)本协议签署后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总价款的%;
(2)交付产品前日内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3)产品交付后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2、若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有权在不终止协议的前提下暂时中止交付货物,除非甲方向乙方交纳与迟延交付款项金额相同的保证金。
3、乙方应在货款全部付讫后日内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税务信息及发票邮寄地址如下: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