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保洁服务合同(通用33篇)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环境部作业文件》、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及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之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有权按附件《清洁服务质量评审细则》规定内容处罚。对不符合甲方规定标准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十三条 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规定,每月认真、客观填写《综合考核表》《工作验收单》等并经乙方确认后,以此为依据按时向乙方支付当月保洁费;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时间,临时调用本小区乙方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清洁保养相关之工作,但须知会乙方现场负责人;
第十五条 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更换保洁员及主管,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第十六条 甲方严禁乙方雇用非法劳工,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因此遭受牵连,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故意拖欠其员工的工资,而劳动局认为该项欠薪应追讨者,则甲方于乙方未能发放上述拖欠工资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费用中扣除上述欠薪,以缴交劳动部门,凡所代缴此类薪金的款项,得视为依据此合同而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
第十八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工作过程中与业主间的关系。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之各项作业标准(具体标准参见合同附件之相关规定),为甲方提供专业清洁综合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物业项目之清洁人员。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
法乱纪或违反甲方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管理架构及工作人员相关资料,按照甲方定编人数41人(其中清洁工人40人,现场负责人1人),此人数根据甲方要求适时调整;乙方人员必须定岗、定责、定区域、定质量,必须将定岗方案报甲方备案。乙方应选派素质好、服务热情、形象较好、身体健康且年龄在男60岁(含)以下、女58岁(含)以下之专业人员(包括驻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包括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工作日记,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进场/履行新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保洁服务详细工作实施计划及管理方案,包括项目月清洁用品和用具总清单、机械设备配置清单,并按照甲方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要求,所使用的清洁用品等符合相关要求;保洁人员工作时的安全防护要符合甲方执行体系的相关要求;保洁时对存在危险的情况要有安全标识;
第二十二条 每月26日之前,根据当月现场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清洁作业计划,每月2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上月《项目保洁月度工作报告》及上月问题的整改措施,并接受甲方关于清洁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已制定的月度及日常清洁作业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保证现场员工月流动率不高于5人,现场主管更换频率不高于2人/年(甲方要求更换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三条 每月若有对乙方的有效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可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清洁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本项目所在地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相关负责人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发放薪金、福利及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负责办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用工手续,申办暂住证等。不得无故拖欠员工薪金,如发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清洁材料及清洁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或其它相关证件(健康证等)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身着甲方指定服装样式工作服、工作牌,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管理区域内逗留;
第二十八条 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培训室等房间进行室内清洁时,不得翻阅、查看上述资料,如因特殊原因获悉上述信息,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述、传阅;
第二十九条 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分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甲方按双方确定的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改正;
第三十条 乙方保洁工作时间应按甲方规定执行,小区如遇外宾或上级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参观,以及市、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对小区进行考评、检查,甲方需对保洁卫生进行突击清理,并保证检查合格;遇甲方发生跑水等突发事件时,甲方根据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无条件进行加班提供保洁服务;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充分尊重客户的生活习惯,不影响客户休息,工作时间应避开住户上下班的高峰。乙方驻场工作人员在小区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偷盗小区公共物品或业主财物。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雇佣保洁服务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一、服务期限及费用
1、保洁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保洁服务费用: 元/月;
3、支付方式:自合同生效后每月日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乙方到税务部门开据正规发票。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保洁费的5%—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解决。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 每月: ;
2.保洁范围: ;
3.保洁标准: ;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2.甲方有权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扣除一定的保洁服务用;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保洁清洁工具。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3.乙方对保洁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的保洁要求自行安排工作程序;
5.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爱护保洁区域内各种设施;
7.因乙方在保洁工作中给甲方设施、物品等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在保洁时,应仔细观察服务区域有无异常,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服务费用的10%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设施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