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房施工合同模板(精选32篇)
十七、其他约定
由乙方提供有效的劳务公司资质相关证件及劳务人工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_后生效。
甲方: (盖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电 话:传 真:编码:
乙方: (盖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厂房施工合同模板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1、 工程内容: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2、 面积: ㎡(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3、技术要求:以甲方确定的图纸为准。
三、质量、工期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工程工期:甲方具备乙方进场条件时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进厂后个自然天生产、安装完毕,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到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本工程单平米造价为人民币 380元平方米。总造价以验收的总面积为依据。
2、付款方式
1主钢构件进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50%) ,累计支付工程款。
2工程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剩余工程款(50%) 即人民币。预留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结清)。
五、甲乙双方负责事项
(一)甲方负责事项
1、 负责提供钢构件堆放场地,施工用电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支撑面,并做好预埋的配合工作。
3、负责施工场地质量监督和组织验收,排除一切外来因素干扰, 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4、 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二)乙方负责事项
1、严格按《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架结构技术规程》和《钢结构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合同约定按期完工。
3、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 安全事故及违法事件的发生。如发生人生、安全赔偿事故,由乙承担。
六、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组 织验收。
2、甲方一个月内未组织验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即示甲方认可此工 程为合格工程。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及损失 由甲方承
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额的日千分之三偿付乙 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负责。
2、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预付款到位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关于厂房施工合同模板 篇9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现将钢结构安装、制作工程委托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双方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永年县段庄工业区工业厂房
1.2.建筑面积: 约1144.84㎡
1.3.施工地点: 永年县段庄工业区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2.1.工程规格 本工程为段庄工业区工业厂房 ,建筑面积约1144.84㎡;其东西长32.86米,南北宽34.84米,檐高8米。
2.2.工程内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设计图纸为准的钢结构主体门窗、彩钢瓦制作和安装。
2.4.如工程内容发生变化,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
3.1.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约定钢结构安装、制作。(不含土建和地脚螺栓)。 总造价为大写:贰拾捌万零肆佰捌拾伍元整 (¥:280485.00元)人民币。每平方米245元。
3.2. 双方约定;不因市场、人工、材料等信息的变化对合同价格的调整,除设计变更双方确认签证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后,主钢架材料进场甲方付乙方100000元。
4.2.钢架制作完毕甲方付乙方100000元。
4.3.钢架安装完毕、彩钢板进场甲方付乙方50000元。
4.4.工程完工后,甲方付清乙方剩余工程款30485元。
4.5.因工程内容变化而发生之工程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6.付款方式为现金人民币或银行转账汇款。
第五条、开工及竣工日期:
5.1.合同签订后,依据甲乙双方协商的进度,自甲方图纸确认并交付乙方之日起, 五 天内备好工程用料,并按双方确认之图纸开始制作钢架,在甲方提供完善的钢架安装条件之下,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三 日内开工,乙方开工之日,应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清理并平整场地。
5.2.工程竣工日期为基础具备安装条件起40 个工作日内竣工。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延误施工,工期顺延。
第六条、竣工验收及保修:
6.1.甲方应派至少一名工作人员监督乙方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商定的内容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施工,乙方制作、安装每一个部件甲方若无异议则视为合格;乙方制作、安装的每一个部件过程中若有不符合双方商定内容之处,甲方有责任立即提出整改,并达到双方商定内容之要求。
6.2.本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保修期内若非人为、自然灾害、气候等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第七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7.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办理审批报建手续及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7.2.确定工程定位标准。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方配合施工等关系;
7.3.无偿提供工程所需水、电,保证施工场地之平整;人员、机器、材料进场畅通;拆除工地相关各种障碍物,提供吊装场地;
7.4.负责因暂停及工程竣工乙方人员离场后的材料、工具的管理;
7.5 协调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
第八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8.1.按时进场施工,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
8.2.自行照看机器、材料;自备施工界区以内有关辅助设施;
8.3.编制施工程序,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情况;
8.4.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若非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出现一切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认可而单方终止合同,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合同总造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无过错方因终止合同所受的经济损失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不足部分。
9.2.在甲方按期付款,土建基础如期交付之前提下,乙方逾期完工时,甲方有权按每逾期一日罚款200元计算;
9.3.甲方逾期付款,经书面通知提示无效,乙方除有权停工外,并按每逾期一日罚款200元计算,并应赔偿因停工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9.4.如甲方工程停建、缓建、改建,除及时通知乙方外,应主动和乙方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和机械调迁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乙方不能依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时,乙方不负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因素清除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
11.1.甲方工程款请汇入乙方张继东帐户。如果甲方以现金支付给乙方,则必须由乙方张继东收款。如果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向甲方借款,则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张继东认可后方可借支,未经乙方以书面形式许可的借支,乙方不予承认。